关于印发《和平溪乡2026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管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属各站所:
现将《和平溪乡2026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管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和平溪乡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3日
和平溪乡2026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
管控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关于再次转发〈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工作的意见(试行)〉切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法发【2026】10号》文件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治疗、管理、服务工作,遏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底数清、情况明。全面排查在册患者、失访患者、疑似严重精神障碍人员,更新完善台账,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风险分级管控到位。对具有肇事肇祸能力和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的高风险患者实施专项管控,动态管理。
(三)收治处置闭环。规范有肇事肇祸倾向患者送诊、住院治疗、应急处置流程,打通自愿治疗、协助送医、强制医疗通道。
(四)救助政策落地。推动低保、特困、医保、残疾人补贴、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应享尽享。
(五)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健全多部门信息共享、联合随访、应急联动、问题联治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全域拉网式排查清查
采取“网格排查+警情倒查+医疗机构线索推送”三种方式同步开展。
重点排查:
1.既往肇事肇祸、有暴力倾向在册患者;
2.长期关锁、间断服药、擅自停药、失访患者;
3.流浪乞讨、独居、无监护人疑似精神障碍人员;
4.群众多次反映言行异常、邻里纠纷突出人员。
所有排查对象统一登记造册,建立《疑似严重精神障碍人员清单》《高风险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台账》。
(二)全面开展危险性评估,分级分类管控
由卫健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病情危险性评估:
1.稳定(0级):落实“五帮一”,村、村医常态化随访,督促规范服药;
2.基本稳定(1-2级):落实“五帮一”,每月联合走访;
3.不稳定(3级及以上):公安纳入重点管控,加密随访,制定“一人一策”管控方案,具备条件及时送医治疗。落实“五帮一”工作机制,每月联合走访。
(三)集中推进患者收治攻坚
1.自愿住院患者:协助家属对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2.有肇事肇祸风险、家属无力管控、拒不送医人员:由乡镇牵头,村“五帮一”成员联合上门劝导,公安部门依法协助送诊;
3.对符合强制医疗条件人员,依法启动强制医疗法定程序。
(四)全面落实救治救助政策
专项行动期间集中开展政策“清零行动”,逐一核对患者医保、低保、残疾人补贴、监护人奖补落实情况,对符合条件未享受政策的快速办理。
(五)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定期通报情况、研判风险、协调调问题。
2.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政法、卫健、公安、民政、残联、司法、医保等部门数据互通。
3.健全“五帮一”机制,确保村委会工作人员、社区民警(村辅警)、精防医生、网格员、监护人等掌握的信息及时互通。
(六)宣传引导与隐私保护
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责任落实,组织开展高风险患者家属和邻居自身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广泛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消除社会歧视;严格落实信息保密规定,严禁随意泄露患者信息,严防舆情风险。
三、行动时间
2026年9月1日—2027年1月31日
(一)动员部署、全面排查阶段(9月1日—30日)
制定方案,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各村开展拉网式入户排查,信息汇总上报专项行动办公室。
(二)集中处置、分类攻坚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开展风险评估、重点人员稳控、协助送医、落实救助帮扶;组织联合随访、隐患清零。
(三)巩固提升、总结建章阶段(2027年1月1日—31日)
开展督导“回头看”,梳理问题短板,完善常态化管理制度,形成专项工作总结。
四、职责分工
(一)乡人民政府
1.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明确分管负责人,统筹组建村“五帮一”关爱帮扶团队,定期召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会议,组织开展辖区拉网式排查,建立辖区患者台账。
2.压实村“五帮一”关爱帮扶小组工作职责,明确“五帮一”总协调人、负责协调联络督促,(监护人、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精防人员、社区民警、网格员),对高风险患者常态化走访。
3.落实监护人以奖代补初审、日常监管,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看护责任;对监护能力不足家庭落实帮扶措施,协助困难患者家庭申请救助政策。
4.及时排查、上报重大风险隐患,牵头组织辖区内联合随访;做好政策宣传、矛盾疏导。
(二)村民委员会
1.依靠网格员常态化监测辖区人员动态,第一时间上报疑似精神异常人员、患者病情复发线索。
2.督促监护人履行看护义务,协助开展入户走访,做好邻里沟通,化解潜在矛盾。纳入公安重点人员动态管控系统的高风险患者,“五帮一”人员共同参与走访,共同参与查找失访、外流患者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和平溪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专项行动指挥部
指 挥 长:田 平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指挥长:满益华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委员
张 婷 副乡长
成 员:包建军 乡财政所所长
潘美如 乡司法所所长
谭湘平 乡卫生院院长
胡 琴 综治信访专干
黄军林 综治信访专干
薛祖军 禁毒专干
陆 俊 民政(残联)专干
滕召元 医保、卫健专干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综治中心,由张婷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军林、薛祖军任专干,其余各成员负责各项日常工作。
(二)经费保障
将患者管理、救助、康复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人员保障
加强基层精防人员、村工作人员、民警、网格员、监护人的培训。
(四)技术保障
依托湖南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与动态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实行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依法落实各方责任,并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指导,实施综合治理。
(二)依法开展工作,按时报送资料
严格依照《精神卫生法》开展排查、评估、送医、管控,杜绝简单粗暴处置,兼顾公共安全与患者合法权益。要落实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各村各相关办所务必要按照方案要求时限完成病情评估、送医救治等工作任务,并及时向乡专项行动指挥部报告情况。
(三)强化督导考核,严肃追责问责
乡综治中心协调督促推动辖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政策措施,开展有关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专项行动期间,乡指挥部将不定期下沉督导,因排查不到位、管控不力、隐患处置不及时引发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将开展责任倒查,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