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委发〔2024〕2号

关于印发《和平溪乡2024年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支两委、乡直各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和平溪2024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和平溪乡委员会

和平溪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


和平溪乡2024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理清思路、凝聚合力、转变作风,促进乡域经济社会及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为麻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应有的贡献。全面推进以“生态立乡、产业强乡、旅游兴乡、教育优乡”战略,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富饶的和美之乡。

二、2024年主要工作目标

紧扣“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突出党建引领,统筹安全与发展,稳、准、快推进乡村振兴。

1、从严从实全面抓好党的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清廉乡村建设,从严查处腐败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营造你追我赶、真抓实干良好氛围。

2、全乡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力争突破4.5亿元大关。

3、全乡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力争突破14941元。

4、抓牢粮食生产工作。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粮食总播种面积稳定在13000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4853吨。

5、持续壮大特色农业。全力抓好红缨子高粱推广栽种,畅通西瓜、香瓜销售渠道,统筹抓好柑桔、黄桃、中药材种植等传统产业发展。

6、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认真实施好和平溪村3组环境卫生项目、打造2个示范村,力争市级和美村庄、和美乡镇。

7、严格落实河长制、田长制、林长制。坚持一河一策,加强河道巡查,严格落实禁捕退捕政策,坚决执行“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坚持“耕地红线”保护,做好耕地恢复;加强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力度,在推进增绿增效、管绿护绿的基础上,做好用绿富农文章,提升生态效益。

8、筑牢安全发展底线。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切实筑牢全方位安全防线。

9、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做好和平溪乡6个村人饮工程水源更新建设项目,做好7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好农村道路提质改造工程。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分工。

(一)党政领导班子分工

田小霞:乡党委书记

主持全乡全面工作,联系党建、乡村振兴、纪检监察、财贸、综治、项目等工作,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

朱德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联系国土、卫生健康、安全生产、乡村振兴、民政、农业农村、住建规划、生态环保等工作。

田积良:乡党委副书记

分管党建、意识形态(包含网络意识形态)、政协、统战、民族宗教、乡村振兴、招商引资、厕所革命、科协、项目建设、易地搬迁、和美乡村等工作。

欧俊平: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分管人大、农业、林业、畜牧、水利、财务、农村金融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耕地抛荒等工作。

陈代银: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纪委、纪检监察、督查督办、党风廉政建设(农民减负、村务公开)、作风监督等工作。

周小林: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

分管宣传(意识形态)、政法、广播、通信、综治信访维稳、国土、住建等工作。

李  军: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武装部长、人大副主席

分管组织、武装、退役军人、人事、为民办实事、编制等工作,协管人大工作。

张  佳:副乡长

分管办公室、民政、统计、教育、文化旅游、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卫生健康、妇联、团委、关工委、绩效、工会、后勤内务等工作。

段师偲:副乡长

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生态环保、电力、铁路建设、农合、农保等工作。

(二)重点工作配备专干。

纪委副书记、老干、关工委、科协、乡村振兴专干:张晓慧

民政员、妇联主席、住建专干、团委书记:刘  婷

政府秘书、乡村振兴、政协、统战专干:段腾轩

统计、人事、乡村振兴专干:龙碧芬、石秋艳

禁毒、综治专干、机关水电管理员:薛祖军

人大秘书、绩效专干、环卫专干:刘冬艳

退役军人事务、纪检监察专干:张  鹏

农机、民族宗教文化专干:黄雨喜

宣传干事、教育专干:张雅楠

武装、厕改专干:龙  杨

大病医疗、就业专干:满  蓉

社工、民政、残联:蒋  曦

水利、环保专干:黄林华

医保、卫健专干:滕召元

乡村振兴专干:张  婷

社保专干:黄雨班

林业专干:滕建伟

规划专干:张哲华

畜牧专干:向云金

综治专干:胡  琴

经管专干:段吉禄

环卫专干:欧  力

(三)六办三中心一大队工作人员岗位安排。

1.党政办公室

分管领导:张  佳

办公室主任:张雅楠

工作人员:刘冬艳、段腾轩、邹志敏

2.党建办公室

分管领导:李  军

办公室主任:李  军

工作人员:匡  熙、龙碧芬、石秋艳

3.经济发展办公室

分管领导:田积良

办公室主任:张  婷

工作人员:段腾轩、张晓慧、石秋艳

4.社会事务办公室

分管领导:张  佳

办公室主任:段腾轩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分管领导:周小林

办公室主任:刘  婷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分管领导:段师偲

办公室主任:胡  琴

工作人员:薛祖军

7.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分管领导:田积良

中心主任:欧  力

副 主 任:胡  琴

工作人员:黄雨喜、滕召元、黄雨班

8.政务服务中心

分管领导:张  佳

中心主任:张  鹏

副 主 任:刘冬艳

工作人员:邹志敏、满  蓉、蒋  曦、

刘  婷、黄雨喜、黄林华

9.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分管领导:欧俊平

中心主任:张哲华

副 主 任:邹志敏

工作人员:滕建伟、黄林华、向云金

段吉禄、满  峰

10.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分管领导:段师偲

大 队 长:张  剀

副 队 长:滕武汶

队    员:段吉禄

11.财政所

分管领导:欧俊平

所    长、政府报账员:包建军

会    计:邓翠婷

工作人员:向  峰

(四)乡联村包组人员安排。

大坡组

联系领导:田小霞

组    长:田积良

驻村干部:张  鹏、龙  杨、薛祖军、胡  琴

和平溪组

组    长:李  军

驻村干部:匡  熙、段腾轩、黄雨班

株木组

组    长:周小林

驻村干部:黄雨喜

大溪组

联系领导:朱德伟

组    长:陈代银

驻村干部:滕召元

毛坪组

组    长:段师偲

驻村干部:张  剀

珠宝寨组

组    长:欧俊平

驻村干部:欧  力

金溪组

组    长:张  佳

驻村干部:黄林华

环境卫生整治组

组长:欧俊平

副组长:陈代银

成  员:段吉禄负责大溪村、满峰负责和平溪村、包建军负责金溪村、滕建伟负责大坡村、向云金负责株木村、滕武汶负责毛坪村、欧力负责珠宝寨村

各部门工作职责

1.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负责党政服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绩效考核、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权限内行政审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受理、协调处理群众信访事项。

2.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以及老龄老干、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政工管理等工作,协助管理派出(驻)机构人员;负责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统战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相关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与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科技科普、统计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方针政策;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集体资产管理、农民减负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管理、动植物疫病防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机监管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水利移民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文明创建、公共服务等综合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贯彻落实精准脱贫方针政策。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协助编制、实施区域内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等工作。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维护稳定、扫黑除恶、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协调推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铁路护路联防和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地质灾害、消防、森林防灭火、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工作。

7.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为群众提供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宣传贯彻相关政策方针;负责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务性工作;为群众文化生活提供服务;负责规划建设、应急管理、退役军人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协助管理文化市场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8.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为农村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务;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农业农机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负责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动物防疫检疫服务;负责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水利设施的防洪保安与开发利用,防汛抗旱;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做好其他相关社会服务等工作。

3.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服务等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为居民提供优质快捷的政务服务;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诉建议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工作落实方面

1.工作安排制度

周一召开工作例会,做出本周工作安排及目标要求和切实可行的措施。党政办应及时将党政领导会集体研究的工作作出书面工作提示,由乡长在乡村干部会上进行部署,各组长会后再以组为单位入村召开村级会议,分轻重缓急,将任务落实到人,并明确完成时间和质量要求。

所有工作人员须服从党委政府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不得以不会做、做不了等为借口,对不服从安排的工作人员,第一次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心谈话,第二次出现此类情况,视情节轻重全乡通报并处罚200—500元,三次以上取消绩效考核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依规进行处理。

2.限时处理责任制

凡来乡政府办事的群众,实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问明事由后,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应认真热情接待好,并按答复的时间及时处理,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对反映情况按照属地和业务相关性转办至相关责任人,接办责任人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按答复的时间及时处理,处理结果均须报告乡社会管理和应急管理办登记备案。

3.情况反馈制度

干部职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作情况向分管领导(组长)汇报,分管领导(组长)应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安排任务的领导并由办公室进行通报,不及时汇报,视情节轻重,每次处罚责任人50—300元。

4.考勤制度

出勤按上级规定时间,实行指纹签到制,早晨签到时间为上午8点40之前,下午签退时间为4点30之后,值班组人员晚上签到时间为晚9点后。外出办公事的领导需告知乡长或书记,同意后在去向表处签字同意;一般干部须报告分管或联村领导,在去向表处签字同意。开会的工作人员请将会议通知发送到办公室工作人员手中,由办公室人员注明事由,办公室相关责任人需及时做好登记(注:办公事未打卡人员需提前由联村或分管领导向办公室报备,事后报备及在岗未打卡人员一律视为未打卡)。按指纹时间,迟到1次处罚20元,中午12点之前无签到记录视为旷工;早退1次处罚20元,中午12点之后无签到记录视为旷工,旷工一天处罚100元,晚班无打卡记录算缺勤,处罚50元。开会迟到罚款20元,缺会罚款50元。累计旷工超过(包含)10天、请事假超过(包含)15天、迟到(早退)超过(包含)20次,上报到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相关干部职工管理法规处理并取消年终绩效奖金。考核结果实行一周一公布,一月一汇总,一月一兑现。

5.请销假制度

①请事假程序。一般干部职工请假3天内由乡长批准,请假3天以上由书记批准,乡领导请假需经书记批准,假条交办公室登记备案。特殊情况电话和口头请假的,需在收假后第一个工作日补齐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超假的按旷工处理,休假按国家规定的政策执行。请事假每天扣50元,半天扣20元(直系亲属的红白喜事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假期除外),事假超过15天,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②请病假程序(仅限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生病请假,且请病假的必须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一般干部由本人申请,经乡长签批,乡领导请病假由书记签批,同时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假时间超过政策规定时间,按程序申报病休,从病休之日起工资等其他由上级财政支付的待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绩效等由本单位负责发放的,自病休之日起不再发放。如不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一律按事假或旷工进行处理。

6.值班制度

①双休日、节假日值班。需按上班时间打卡交班,迟到或旷工的参照平日考勤制度执行;不得请假,特殊情况可个人协商换班,需提前向带班领导及党政办报备。因工作失职造成被县通报的,除追究相关责任外,并处200-500元的罚款。

②考勤通报。由乡纪委第二天通报前一天的指纹签到情况(包括白天与晚上),按指纹签到记录进行考核。

7.会议制度

缺席县级会议一次且被通报的,对其分管领导及专干视情况分别处罚200元、100元;无故缺席乡级会议的,一次处罚50元,累计缺席3次的算旷工一天,并由乡纪委约谈,累计缺席5次的,由乡纪委立案调查。

8.作风纪律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严禁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内开展非工作性的娱乐活动,每发现一次,参与者每人罚100元;对干部利用工作之便索拿卡要的一律免职,并每次处罚200-500元;参与赌博的,工作日饮酒、酒驾的一律免职并全乡通报批评,并每次处罚500-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违法违规的按相关要求处理。

9.督查考核制度

各分管领导将本周工作完成进度报党政办,由党政办将情况汇总反馈至乡长,由乡长核查把关并在领导会上进行通报。安排的工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除不可抗力外),周末加班完成,不享受下村和巡逻补助,直到任务完成。周末在规定时间点还未完成,每欠一次工作任务,第一天扣责任人200元,第二天还未完成加倍处罚,依次类推。对分管领导、联村领导、驻村干部的考核以党政领导周例会研究结果为准。

(二)学习(会议)方面

1.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政治学习,专业知识及农村实用技术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为民服务水平;

2.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内容由主要领导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和实施;

3.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点评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形成书面材料;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写出剖析材料和整改意见;

4.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乡村振兴等工作推进会,统筹推进全乡工作到户、各村、各行业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5.每月召开一次党建、人居环境整治、意识形态、综治、安全、禁毒等工作例会,专题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每月召开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6.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措施;

7.学习由党委书记主持,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每缺一次罚分管领导50元。

8.意识形态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纪律检查检查范围,纳入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内容,纳入绩效评估,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

9.各领导严格“一岗双责”要求,负责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三)财务管理方面

1.乡级报账制度(责任人:邓翠婷)。每月实行集中会签制度,在每月25号前将上报政府、民政、村级的收支情况,由相应站所负责人分门别类列出清单,并提交完整的发票及附件(需要签好经办人、事由、证明人,25号之后发生账务自动转入下月)交报账员登记汇总,28日前由报员报分管领导审签后交会计,每延迟1日,处罚出纳、报员100元/天,(如因领导学习或出差而延迟时间除外);

在次月5日前由出纳完成账务申报工作,次月10日前由会计完成账务处理,每延迟1日处罚会计100元/天,(如因报员、出纳原因或领导学习或出差而延迟时间除外)。每月月底开支2000元(不含发工资、补助)以上由乡主要领导集体审核;

2.村级报账制度(责任人:包建军)。乡财政所要加强对村级工程开工前、中、后的监督;日常开支于每月15日至30日报财务计划,分村集中报,月清月结。票据必须规范,程序符合财务规定。由分管领导把关,乡纪委书记审核报备;

3.票据要求。票据不规范(以财政、审计部门的认定为准)或不按规定程序报账,对分管领导、所长、会计、出纳、报员相关责任人,视严重情况按票据金额的10%罚款;

4.不准私设小金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必须先入财政所的,再按规定程序开支。

5.财务定期公开并接受乡人大和纪委的监督。

6.财务印章管理。财务印章必须分开,由印章本人管理,不得由同一人保管,每月月底根据开支情况开具支票,相关人员共同盖章;

7.财务人员应提高财务办事效率。经领导签字后的票据交出纳后在3日内申报到县财政局国库支付,同时对接县财政局国库支付工作人员,给予及时支付。

(四)后勤接待方面

 1.上级来人来客原则上在政府食堂实行对口接待。见公函后,由党政办和食堂协商开出就餐单,食堂凭就餐单安排就餐。餐后(就餐当日)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员审核好并在就餐单上签署意见,未经同意的一律不予报销。

2.招待标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纪委相关规定执行,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每月30号前,党政办按时将上月后勤各项开支以书面形式报书记、乡长,每欠一次罚分管领导、党政办主任及相关责任人各100元;

(五)内务管理方面

1.来人来电来文管理。党政办明确专人每天对党委邮箱及来人来电认真做好登记,按分工及时通知分管领导。来文要及时登记填写好文件呈阅单,报主要领导呈阅,根据主要领导批示交给分管领导和承办单位落实;如因办公室传达通知不到位造成工作延误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次。

2.文印管理。(1)各类报(发)文件必须由该项工作分管领导把关,党政办人员核稿,主要领导签发,实行双面印制,原则上在政府内部打印。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到指定地点打印,否则费用自理;(2)用印章实行登记制度,一般事项根据事项内容,由分管领导或组长签字同意,重大事项需经主要领导同意,并做好登记;(3)各级各类文件必须分月整理,年终归档保存;如发生文件丢失,以文件登记表为准进行责任倒查,处罚责任人50元/份。

3.财物管理。(1)搞好公物的清理登记,借用公物需认真做好登记,限期归还,对损坏、丢失公物者照价赔偿;(2)采购招待物质和办公用品,由需采购人员向办公室提供采购清单,党政办汇总报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统一采购;(3)办公室电脑等设备,严禁非工作人员使用,违者,罚责任人50元/次;

4.用车管理。政府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执行,因工作须租用车辆的需经主要领导同意,报分管领导安排党政办负责,并做好登记,一周一核实,一月一兑现。未经主要领导同意,租车费用自理;

5.水电管理。水电维修明确专人负责。包干工资每年1200元,维修成本费由政府负责。水电维修人员要及时更换节能灯具,维修公用照明设施,校验、封签好电表,登记用电量,查验好线路,防止偷漏电;及时保障供水,维修好龙头、水管,防止浪费水。保证水电24小时供应(客观原因除外),停水停电超过半天每次从包干工资扣20元。

全乡干部要认真贯彻好节约用水用电,建设好节能环保型政府机关。发现照明设施、空调、电脑未关(含各大办公室),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

(六)院内管理方面

1.院内秩序管理。维护好院内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凡在院内打架斗殴或以其他形式喧哗闹事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200至500元的处罚;凡社会闲杂人员来政府寻衅滋事,全体干部职工要齐心协力,主动制止。

2.院内环境卫生管理。干部职工按定期打扫分工区域,并保持大院内及办公室、住房卫生整洁有序,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脏、乱、差”的每人每次罚50元;宿舍内卫生不定期抽查,对卫生状况差的在干部职工会上通报批评;严禁在院内放养牲畜和家禽,严禁在院内乱停放车辆和乱堆放其他杂物,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50元。

五、其他事项

1.学习、培训人员待遇:以上级单位正式书面通知为准,在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内,享受上级部门规定的相关待遇。

2.村干部的考核奖惩按照村级干部管理若干规定、村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和各类目标管理责任状执行。

3.如遇重大问题,既分工又合作,主要领导可以召集相关领导和干部职工参加处理。

4.凡受乡级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的个人及组织,一律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5.本方案自2024年3月5日起实施,如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有人员调动或所分工作不称职,可以进行分工调整,分工调整由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

6.凡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为和平溪乡党委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