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上级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解决群众关心的乡村环境卫生问题,科学有序推进我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打造和谐干净美丽的新型乡村。结合本乡实际,进行会议工作部署,建立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按照“一拆二改三清四化”总要求,聚焦“五治”重点,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十大行动”,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调动群众的热情和积极性,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谭家寨乡成立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杨华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赵振军及分管领导龚宗浪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龚宗浪兼任办公室主任,人居环境办公室其他人员,负责日常事宜。各村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健全管护职责体系

乡一级是组织主体,要统筹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村级做好建成使用人居环境整治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同时抓好宣传发动,积极引导各方力量参与村庄环境管护,乡人居专干定期深入各村及网格开展工作指导,确保各项管护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村及网格是实施主体,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村“两委”的组织监督作用,抓好村内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并带领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各类村庄环境日常管护工作。农户是参与主体,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主动做好房前屋后和庭院内外的物件规整、卫生清扫、水沟清淤等工作。管护方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符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因类施策,鼓励采取不同的长效管护方式,依法依规有效推进有效整治。

三、管护要求

(一)总体内容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护对象是各级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形成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的基础设施,农村污水治理、河塘沟渠清淤设备及配套设施;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厕所、户用厕所及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村庄道路公共绿化、路灯、活动阵地等环境配套设施;以及其他不同形式建设的人居环境配套项目。

(二)具体工作

1.卫生保洁。村庄道路沿线无暴露垃圾、污水、畜禽粪便、沉积泥土等,绿化带、公共活动场地等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农房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齐,户用厕所做到空气无异味、室内无苍蝇、粪便无裸露。村庄道路边、河渠旁、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乱扔垃圾物,柴草垛、建筑材料等杂物尽量整齐堆放于房屋背面或绿化遮拦处,农户建筑材料有序堆放,无乱搭乱建、私拉乱接等现象,家畜家禽逐步实现集中圈养。村庄道路路况良好、路面整洁,有具体养护和保洁制度,并落实具体养护和保洁人员。塘堰河渠等水体清洁,及时打捞、清除、清运,确保无漂浮物、无堆积垃圾,水质良好、干净、无异味。垃圾箱、垃圾房内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无焚烧垃圾现象。村庄建筑墙面无乱涂乱画乱贴现象,文化墙保持干净、不褪色。

2.绿化。村庄绿化树种多样,乔木与灌木、落叶与常青树种的配置基本合理、补植及时,裸露土地不明显,村庄道路两侧、塘堰河渠、公共场地、村口周边等绿化植物确保生长良好。村庄行道树、绿化带四周无乱拉乱晒、乱堆乱放现象,围堰整齐美观,无残缺破损。公共绿地整洁干净,无杂草、无垃圾、无污物,落叶、草屑等能够及时清除。村庄树木无乱砍滥伐现象,房前屋后的菜园、农田无杂草丛生,做到耕作规范。

3.公共设施

(1)垃圾收集点、垃圾桶要进行定时清理保持卫生,车辆要保持干净整洁、封闭运输,垃圾中转站要做到无积水、无苍蝇、无臭味。村庄内垃圾桶、垃圾屋、垃圾清运车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垃圾不外溢。

(2)公厕全年开放使用,保持干净卫生、基本无蝇、无臭,地面无污物、烟蒂,蹲位、便槽无垢,水冲设施完好,化粪池做到定期清理。厕内照明灯具完好,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和蜘蛛网,无乱涂乱画现象。厕外环境整洁,四周无垃圾、污水等污物。

(3)污水处理设施要定期做好水质监测,按期及时更换填料、确保池体、检查井和管网无堵塞、渗漏、开裂,盖板无丢失、破损,动力设施运作正常。要做好管网的破损维修及疏通清淤。农户新建房屋或农户新增排污口要及时接入管网。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站)要安排专人管护,及时做好进出水检测、运营和污泥处置等管理记录。

(4)文体活动场所、停车场等室外活动场地的配套设施要做好日常巡查、检修、排障工作,及时修复锈蚀、破损等设施。路灯要做好日常检修工作,及时更换电线电路和蓄电池,确保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5)其他公共基础设施要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规范要求,确保安全使用、正常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坚持乡党委领导、村负责、群众参与,健全乡级统筹指挥推动落实、村级引导群众参与互动的工作机制,强化乡村两级组织领导。乡政府针对环境管护、项目运行、宣传引导等治理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村委会充分依靠群众采取不同形式组建村级环境管护队伍。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作用,增强农村环境治理管护的组织能力。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积极营造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浓厚氛围。

(二)资金保障

乡严格落实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各组经费保障到位,同时严格对各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资金的使用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各组经费专款专项用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提高村人居环境质量。

(三)制度保障。

以加快农村现代治理体系建设为目标,充分依托村规民约,以村为单位建立规范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参与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切实做到环境治理有人抓、环境维护有人管。完善镇、村两级协同的农村环境配套建设项目立项、工程发包、施工组织、竣工验收和移交制度,规范和加强村集体组织及其群众对环境管护的监督管理。按照谁投入谁负责的原则,保障工程质量和项目运行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政府推动。充分发挥乡政府统筹主导地位,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科学、规范、长效推进。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切实发挥乡级相关部门职能,加强对村庄环境治理特别是项目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指导、督促,协助各村(网格)推进综合整治项目发挥积极作用。

(二)两级管护。加强乡村两级组织领导,乡级负责长效管护业务部署安排和指导,村级对长效管护工作负总责,负责具体管护。探索实施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提高环境治理工作的运行效率。

(三)群众参与。坚持村民自愿,积极引导体现农民主体作用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在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方面的关键作用,依靠群众,发挥群众智慧和力量维护美丽家园。结合农业农村发展任务,积极宣传和吸引广大人民群众以多种方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形成互帮互助、共促共赢的良好氛围。

谭家寨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