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委发〔2024〕22号

中共吕家坪镇委员会

吕家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吕家坪镇“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强化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严格社会治安管控,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吕家坪镇“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吕家坪镇委员会   吕家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日

吕家坪镇“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防发生极端案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自2024年11月起至2025年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治理工作,并在专项治理后形成常态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实施

全镇“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在县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为镇党委书记余红星,常务副组长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徐涛,其他领导为副镇长。党政办、党建办、经济发展办、生态办、平安法治及应急管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事务站、综治中心、各村(社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委员、政法委员莫开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兼任。

二、任务措施

聚焦风险隐患大排查、矛盾纠纷大化解、重点人群大稳控、社会治安大防控四项重点任务,镇综治中心加强统筹协调,镇直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加强条线指导督导,工作开展以村(社区)为主体,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化解和重点防控,坚决防止再次发生极端案事件。专项治理责任清单附后。

(一)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排查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组织多方力量对各类矛盾纠纷、重点群体和风险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底数清、情况明、动向准。

1.排查重点

(1)涉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经济金融、欠资欠薪、征地拆迁、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房地产、山林土地权属、安全生产、消费维权、环保投诉、退役军人、教育等重点领域。

(2)重复信访、越级进京赴省到市走访、缠访闹访、扬言信访、“案了事未了”等重点信访事项。

(3)涉及征地拆迁、非法集资、工程建设、破产重整等人数多、利益牵扯广、法律关系复杂的涉法涉诉类矛盾。

(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涉毒高危人员、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重复访人员、“六失一偏”(投资失败、生活失意、心理失衡、关系失和、精神失常、年少失管及性格偏执)人员,生活困难、婚姻家庭不幸、有重大疾病、有暴力倾向、有弃世厌世倾向、扬言报复社会等敏感人群。

(5)其他可能引发极端案事件的突出矛盾风险。

2.主要任务

镇综治中心会同镇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排查工作的具体指导、工作会商,按照职责权限,对需要跨村推进化解的较大矛盾风险,加强分析研判,形成镇级台账和镇直部门台账。

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全面排查,协调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有关群团组织、基层组织,深入排查各类矛盾隐患,全面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问题清单,研判风险等级,严防脱管漏管、出现盲区死角。

(二)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落实责任,推动就地化解。

1.分类化解

(1)对于婚恋、家庭、邻里等一般性矛盾纠纷,受理矛盾纠纷的乡镇和单位要鼓励当事人通过自愿和解、依法调解等方式化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导入仲裁、诉讼程序。

(2)对房地产爆雷、涉众金融、投资受损、涉军涉医涉教等重大群体性、涉众性矛盾纠纷,由县委政法委推动住建、金融监管、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化解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升级、风险外溢上行。

(3)对因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争议,由司法行政机关推动通过行政复议等行政程序化解。

(4)对重复信访、越级进京赴省走访、缠访闹访、扬言信访等重点信访事项,由县信访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五化四到位”等要求依法受理办理。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5)对进入诉讼环节的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由办理案件的政法机关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同步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困难帮扶等工作,力争做到“案结事了、服判息诉”。

(6)对“案了事未了”事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再次评估其诉求合理性,并落实相关疏导帮扶措施。

2.分级化解

镇综治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职能部门落实好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主体责任,协调推动解决跨地区、跨行业部门的重大矛盾纠纷。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承担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协调督办,确保缓解在早、化解在小。

镇综治中心负责调处化解本行业领域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事件,落实领导联村、接访机制,一案一专班,一事一专班,推进“案结事了”。

要落实领导干部接访阅信包案制度。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三源”共治效能,全流程完善群众诉求登记、受理、办理等工作,严防矛盾纠纷激化、转化、上行。要大力推进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建设,发挥综治中心协调和督办作用,努力做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

(三)开展重点人群大稳控。镇综治中心要统筹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基层组织,进一步明确责任,对重点人群进行等级评估、分类管理、分类处置,做到行知动向、动知轨迹,防止漏管失控。

1.重点人群范围

(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2)刑满释放人员。

(3)涉毒高危人员。

(4)反复信访申诉、情绪激烈、缠访闹访、滋事扰序、扬言自杀等有现实危害的高风险信访人员。

(5)“六失一偏”(投资失败、生活失意、心理失衡、关系失和、精神失常、年少失管及性格偏执)人员。

(6)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

(7)生活困难、婚姻家庭不幸、有重大疾病、有暴力倾向、返乡人员中原发生过纠纷、有弃世厌世倾向扬言报复社会的人员等。

2.重点管控措施

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重点人管控工作的意见》(湘办(2022)1号),对涉个人极端类风险,以属地责任为主,各村(社区)高度重视,全面建立工作台账,分级分类建立“点对点”危机干预、管控机制,主动发现、应管尽管、夯实责任、精准盯防。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相关部门切实落实思想教育、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定期随访、动态管控、帮扶帮教、依法打击等措施。

派出所要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分级分类管控,会同基层组织和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双排查、双通报、双列管”机制,对相关重点人员,切实摸清底数,细化和落实稳控措施,有针对性做好社会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严防漏管失控。要充分运用公安大数据平台和社会大数据信息比对碰撞,及时发现处置个人极端行为倾向,不断提升重点稳控智能化水平。

(四)开展社会治安大防控。坚持专群结合,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快速响应机制,提高防范处置能力。

1.坚持属地为主。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加大公共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支持力度,织密织牢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天罗地网”。

2.突出重点部位。全面摸排掌握公园、广场、车站、商业中心、体育场馆、旅游景区、农村集市、早夜市、网红打卡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学校、医院、党政机关等重点要害部位治安要素,按照“七个一”标准(即一个基本情况介绍、一套场内全景照片、一张场馆地图、一张物防技防设施配置表、一份风险清单、一份应急预案、一套安保方案),逐一登记建档,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统筹做好“巡防、群防、技防、物防”工作,切实规范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

3.压实公安主责。发挥派出所主力军作用,全面梳理敏感案事件易发的重点目标、部位和时段,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常态化推进“九个一”专项行动。突出加强对公共场所、大型活动、重点人员的管理,提高街头和重点场所见警率,最大限度提高社会面震慑力、控制力。针对“枪爆剧放刀”和散装汽油等危险物品,要坚持打防并举,强化全链条监管,深入推进打击整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动态消除隐患。

4.强化群防群治。综治中心协调各类社会组织、基层组织积极参与防风险、调纠纷、解矛盾工作,广泛组织辅警、保安员、网格员、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巡防值守,发挥村居干部和“乡贤”“五老”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发动沿街商铺业主、员工加强自防联动,结合实际配备装备、组织训练,强化应急处突准备,织牢社会面防控网络。要推动建立极端事件信息预警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提供信息线索。

三、工作推进机制

(一)专班运行机制。成立全镇“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设在镇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调度分析、督办落实等工作。

(二)调度通报机制。镇工作专班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每周调度一次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全县工作情况,并适时组织召开全镇调度会或推进会。公安、信访、教育、卫健等部门可根据工作情况,实行日研判、日调度、日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明确专门联络员,每周二及每月26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含领导干部到各村(社区)检查督导、推动解决突出难点问题情况)报镇工作专班。

(三)包保督导机制。由县直政法各单位领导带队,从县直政法单位和县直相关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导小组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开展包保督导,督促各乡镇、相关单位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落实专项整治各项任务。

(四)复盘倒查机制。对命案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极端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复盘,实行一案四查(查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应对处置、责任追究)。所有命案,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复盘;“一杀二及以上”命案,市委政法委原则参与复盘,并报省委政法委。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极端事件,视情况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复盘,并结合倒查情况提出整改整治和追责问责意见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事关人心向背、事关政治安全、事关党的执政根基。要压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压实部门责任,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领域必须管安全稳定”原则,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矛盾风险排查预警、化解处置,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排查、化解、管控、处置等各环节任务,切实履职尽责。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逐项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深入摸排化解。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领域突出矛盾纠纷和重点群体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彻底排查,努力把每一个矛盾风险都排查出来,不放过一个隐患、不留下一个盲点。对各类矛盾纠纷,要根据其性质明确管辖,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逐一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研究制定管用的措施,确保化解到位。要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动态掌握辖区内各类矛盾风险情况,及时化解处置。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汇聚共享。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坚决避免形式主义。

(三)坚持依法办事。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最有力的措施,始终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办事,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发挥好法律的定分止争作用,用法律关系的确定维护社会的稳定,决不能为了息事宁人而突破法律政策底线,要坚持宽严相济、惩防并举,坚持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相结合,对终结法定程序后还不服的人,要依法按政策加强释法说理和教育管理、帮扶救助;对扬言报复社会可能铤而走险的人,要依法严管、严查、严办。对恶意制造极端案件的案犯要依法从重从快严惩,形成震慑力。

(四)做好应急预案。深刻汲取近期国内省内发生极端事件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加强公共场所安全防范,特别是加强体育中心、广场、学校安全。要做好应急预案,加强演练,一旦发生相关案事件,迅速开展伤员救治、家属稳控、舆情管控、案件查办等工作。

(五)加强统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为全面排查矛盾风险,消除各类突出隐患(2024年11月至2025年春节前后)。第二阶段为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2025年2月至4月),第三阶段为总结完善巩固成果,推动长效常治(2025年5月)。各环节可以叠加统筹推进,贯穿始终,做到边排查矛盾风险、边整治化解、边整章建制。

(六)严格责任追究。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极端案件、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坚决倒查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对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履职的同志,不予追责问责。

附件:吕家坪镇“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责任清单


吕家坪镇“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责任清单

责任事项

责任部门

一、风险隐患大排查

排查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组织多方力量对各类矛盾纠纷、重点群体和风险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全面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问题清单,研判风险等级。严防脱管漏管,出现盲区。

1.聚焦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经济金融、欠资欠薪、征地拆迁、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房地产、山林土地权属、安全生产、消费维权、环保投教育等重点领域,深入排查矛盾纠纷,确保全覆盖、诉、退役军人、无死角,底数清、情况明、动向准。

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教育、人社、住建、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业部门;有关群团组织、基层组织;各村(社区)

2.对重复信访、越级进京赴省到市走访、缠访闹访、扬言信访、“案了及事未了”等重点信访事项,开展全面起底排查,加强信息通报共享,时发现可能铤而走险的上访人员。

综治中心、镇直有关部门;各村(社区)

3.涉及征地拆迁、非法集资、工程建设、破产重整等人数多、利益牵扯广、法律关系复杂的涉法涉诉类矛盾,逐案逐人加强风险评估预警和信息通报,及时向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报告。

综治中心、各村(社区)

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涉毒高危人员、严重不良行为未“六失一偏”(生投资失败、生活失成年人等重点群体,重复访人员、意、心理失衡、关系失和、精神失常、年少失管及性格偏执)人员,生活困难、婚姻家庭不幸、有重大疾病、有暴力倾向、有弃世厌世倾向、扬言报复社会等敏感人群,开展集中排查,尤其要高度关注其中的婚姻家庭不幸、有重大疾病、有暴力倾向、有厌世弃世倾向、扬言报复社会等高敏感人群,全面纳入视线、及时掌握动向。

综治中心、民政、卫健、教育等相关部门,各村(社区)

责任事项

责任部门

二、矛盾纠纷大化解

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有关部门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控。经验”,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落实责任,按照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行政三级办理、诉讼、法律监督“路线图”,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分类化解、就地化解。

1.对婚恋、家庭、邻里等一般性矛盾纠纷,由受理矛盾纠纷的政法单位、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鼓励当事人通过自愿和解、依法调解等方式化解,调解不成的及时导入仲裁、诉讼程序。

综治中心、各村(社区)

2.对房地产爆雷、涉众金融、投资受损、涉军涉医涉教等重大群体性、涉众性矛盾纠纷,由县委政法委推动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金融监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化解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升级、风险外溢上行。

综治中心、教育、人社、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卫健、退役军人事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各村(社区)

3.对因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争议,由司法行政机关推动通过行政复议等行政程序化解。

司法所、各村(社区)

4.对重复信访、越级进京赴省走访、缠访闹访、扬言信访等重点信访事项,由信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五化四到位”等要求依法受理办理,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综治中心、民政、派出所,各村(社区)

5.对进入诉讼环节的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由办理案件的政法机关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同步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困难帮扶等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服判息访”。

综治中心、各村(社区)

6.对“案了事未了”事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再次评估其诉求合理性并落实相关疏导帮扶措施。

综治中心、各村(社区)

三、重大人群大稳控

县委政法委要统筹协调政法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明确责任,逐一落实重点人群动态管理和帮扶帮教等措施,做到行知动向、动知轨迹,防止漏管失控。

1.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县委政法委要推动卫生健康部门与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卫生健康部门完善落实精防人员定期随访制度。公安机关应当结合掌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加强肇事肇祸危险预警机制建设,发现异常行为依法核查处置。

综治中心、卫健、派出所,各村(社区)

2.对刑满释放人员,在安置帮教期内,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逐一建立帮教小组并落实动态管控和帮扶帮教措施,推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性救助等工作,特别是对跨区域流动的安置帮教对象要严格落实“双列管”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司法所、派出所、各村(社区)

责任事项

责任部门

三、重大人群大稳控

县委政法委要统筹协调政法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明确责任,逐一落实重点人群动态管理和帮扶帮教等措施,做到行知动向、动知轨迹,防止漏管失控。

3.对涉毒高危人员,要严格落实定期见面走访、动态风险评估、“五包”等要求,全面掌握其现实状况及动向,特别是与其相关的矛盾纠纷问题线索,采取有效化解稳控措施,及时消除现实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

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区)

4.对反复信访申诉、情绪激烈、缠访闹访、滋事扰序、扬言自杀等有现实危害的高风险信访人员,信访部门要会同信访事项办理机关(单位)基层组织把思想教育、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做到位,引导信访人理解信访事项处理依据、接受依法处理结果,实现息诉息访;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告知或者帮助其向有关机关或者机构依法申请社会救助、司法救助;对仍然无理取闹的,要批评教育、依法从严处理;对终结法定程序后仍然不服,甚至有过激行为或扬言报复社会、可能铤而走险的人,要协调落实属地责任、采取措施将其稳控在当地。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要及时查清,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综治中心、派出所;各村(社区)

5.对“六失一偏”(投资失败、生活失意、心理失衡、关系失和、精神失常、年少失管及性格偏执)人员,生活困难、婚姻家庭不幸、有重大疾病、有暴力倾向、扬言报复社会等敏感人群。县委政法委要协调民政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等开展社会危险性评估预判,及时纳入服务管理视线,加强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帮助解开心结消除戾气。

综治中心、民政、卫健、各村(社区)

6.对长期混迹社会恶劣较多、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有违法犯罪苗头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公安、检察机关要会同教育、民政、团委等部门共同督促其监护人严加管教、落实监护责任。对存在较大现实社会危害的未成年人,要督促协调属地及有关部门将其送专门学校矫治教育。

综治中心、教育、派出所、民政、团委,各村(社区)

7.对生活困难、有重大疾病、有暴力倾向、有弃世厌世倾向的人员等,迹赋分预警机制,在重要节点、重点部位实施风险分级预警,及时研判核查异常行为动向,实现对跨区域流动重点人的精准动态管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开展综合评估,探索建立重点人员轨

派出所、各村(社区)

责任事项

责任部门

四、社会治安大防控

坚持专群结合,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快速响应机制,提高防范处置能力。

1.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大公共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支持力度。织密织牢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天罗地网”。

综治中心、各村(社区)

2.全面摸排掌握公园、广场、车站、商业中心、体育场馆、旅游景区、农村集市、早夜市、网红打卡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学校、医院、党政机关等重点要害部位治安要素,按照“七个一”标准(即一个基本情况介绍、一套场内全景照片、一张场馆地图、一张物防技防设施配置表、一份风险清单、一份应急预案、一套安保方案),逐一登记建档,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统筹做好“巡防、群防、技防、物防”工作,切实规范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

派出所、文化、卫健、教育;各村(社区)

3.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全面梳理敏感案事件易发的重点目标、部位和时段,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常态化推进“九个一”专项行动。突出加强对公共场所、大型活动、重点人员的管理,提高街头和重点场所见警率,最大限度提高社会面震慑力、控制力。针对“枪爆剧放刀”和散装汽油等危险物品,要坚持打防并举,强化全链条监管,深入推进打击整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动态消除隐患。

派出所、各村(社区)

4.县委社工部、县委政法委协调各类社会组织、基层组织积极参与防风险、调纠纷、解矛盾工作,广泛组织辅警、保安员、网格员、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巡防值守,发挥村居干部和“乡贤”“五老”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发动沿街商铺业主、员工加强自防联动,结合实际配备装备、组织训练,强化应急处突准备,织牢社会面防控网络。要推动建立极端事件信息预警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提供信息线索。

综治中心、各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