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政〔2024〕3号

关于印发《吕家坪镇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我镇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经镇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吕家坪镇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吕家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吕家坪镇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我镇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探索建立新型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21〕41号)、《湖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未保组〔2021〕1号)文件和2024年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联动反应机制,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不断完善“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强化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使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三、工作对象

以全镇未成年人为重点,主要包括: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校园暴力、性侵等侵害的未成年人;因监护人服刑、吸毒、重病重残等原因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面临辍学和失去基本生活保障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遇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通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安全和其他受侵害现象。

  四、工作内容

以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网络体系、建立困境未成年人监测预防机制、建立困境未成年人调查评估机制、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分类保护机制、建立监护困境危机处置机制、建立困境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参与机制等七大机制为抓手,以深化“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深化“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深化“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深化“异乡关爱”专项行动、深化“结对帮扶”专项行动等五大行动为载体,以落实涉及“孤儿、患重大疾病困境儿童、失(辍)学儿童、生活无着和流浪儿童、问题儿童、残疾儿童、服刑人员子女中的未成年人”等七类政策为依据,全面实现辖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教育保护、司法保护、就业保护、医疗保护、精神保护六大保护目标。

(一)落实七类政策

第一类政策:孤儿。由民政办牵头落实孤儿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政策申请安排到县、市福利院寄养。

第二类政策:患重大疾病困境儿童。由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医疗保护政策。

第三类政策:失(辍)学儿童(含来麻异地务工人员随行子女)。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团委和妇联等部门协助,共同落实助学政策,帮扶实现义务教育或职业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   

第四类政策:生活无着和流浪儿童。由镇民政部门依法落实低保和临时救助保护政策。

第五类政策:问题儿童。属于有心理疾病的问题儿童,由各镇卫生院落实保护措施,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属于有轻微犯罪行为的问题儿童由镇司法所负责救助。

第六类政策:残疾儿童。由残联部门牵头予以保护解决。

第七类政策:服刑人员子女中的未成年人。由司法所牵头落实帮扶措施。

(二)实施六大保护

按照“救助保护、教育保护、司法保护、就业保护、医疗保护、精神保护”六大任务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各职能部门、镇区域联动协作。推进困境未成年人各项保护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机制,着力建设服务管理复合型工作队伍,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未成年工作保护站组织协调能力。要切实加强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多部门联动工作模式,与村(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互动;定期对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监测预防、调查评估、分类帮扶、危机处置等工作环节信息化。

(三)加强经费保障。把未成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纳入财政经费预算,适当增加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经费。

(四)加强宣传发动。要积极整合舆论资源,主动借助新兴媒体,切实运用各类阵地,系统宣传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理念、方法和作用,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考核督查。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政府、村级年度目标考核工作。镇未成年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村、各部门落实工作任务的考核,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部署落实到位,完成工作既定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