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兰里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兰政发〔2025〕6号
兰里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兰里镇2025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现将《兰里镇2025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里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6日
兰里镇2025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全市、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沅陵县“2·25”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和“3.2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市、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底,为期100天,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结合全县安全强基固本攻坚行动工作部署,紧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隐患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整治,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通过综合整治,确保实现“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农村客运市场秩序明显规范,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明显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镇长石佳林任组长,郑方旭、滕明旭为副组长,成员由镇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滕召东兼任办公室联络员。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辆:农村班线客车、九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面包车、货运车辆、出租汽车、两三轮摩电车、拖拉机。
(二)重点违法:1.九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面包车非法营运;2.面包车非法改拼装和加装座位、超员、超载、客货混装;3.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违法运输危险货物;4.驾乘两三轮摩电车辆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5.报废车辆上路行驶; 6.货运车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7.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闯红灯、超速、超载、酒驾等违法行为。
(三)重点隐患:1.交通设施不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不齐全或设置不合理,道路照明不足,夜间行车视线受限;2.道路状况不佳,路面存在坑洼、裂缝等损坏现象,未及时维修,对行车安全构成威胁;3.行人、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穿越马路;4.车辆技术状况问题,车辆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等关键部件存在故障,未及时检修,车辆改装不当,如加装高音喇叭、非法改装灯光等;5.涉校涉生道路安全隐患,校车安全问题,减速带、标识标牌缺失等;6.马路市场治理;7.无牌无证车辆上路问题。
四、整治措施
第一阶段:加强源头清查,深化宣传教育(4月8日-4月19日)。
1.加强源头清查,摸清车辆底数。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彻底开展农村班线客车、九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面包车、低速货车、两三轮摩电车、拖拉机等重点车辆清查,详细登记车辆年检、保险、核载人数、车主信息及联系方式、车辆非法改拼装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由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签字核实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建立健全源头管理台账,明确整治工作重点。
2.强化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氛围。深化“文明交通携手共创”主题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业务规范化建设,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成果转化,围绕“七个一律”等,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对“一老一小”、营运车辆驾驶人等群体,头盔佩戴、安装太阳伞、遮挡号牌、超员超载、无证无牌等行为的精准宣传。一是采取形式多样宣传形式,通过制作短视频、电视、短信、广播(小喇叭)、“双微”、流动宣传车等宣传媒体,采取张贴标语、发布公告、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目标要求和整治重点,争取群众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在全镇所有学校,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强化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促进整个家庭、整个社会遵守交通规则。二是各村(社区)联片领导驻村干部、“两站两员”和村辅警走村入户,对辖区重点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宣讲、集中观看警示片等,签订安全守法承诺书,对国省路两旁群众开展宣传,签订倡议书,引导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第二阶段:加强路面管控,开展集中整治(4月20日-7月31日)。
3.加强路面管控。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七必上”(即:重要节假日出行高峰时段、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赶集日高峰时段、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红白喜事出行时段、开展民俗活动时段、恶劣天气时段必上),“两站两员”要严格按照“七必上”加强交通安全劝导等工作。要重点加强以前发生事故路段等重点路段及赶集日高峰时段的劝导及执法工作,每逢赶集日,镇政府会明确1名领导及抽出一定比例的其他干部职工配合“两站两员”在赶集日开展劝导和执法工作,县四个包片组会同乡镇共同开展综合整治,各村(社区)两站两员村辅警要在村口(路口)开展交通劝导工作(赶集日早上6.30-9.30必须在村主要路口开展执勤劝导工作、确实做到交通安全问题不出村)。镇综合执法队联合镇派出所在重要路段、重要时段加强流动执法。
4.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安全强基固本攻坚行动,在全镇范围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实时监测预警、动态摸底排查、分级分类管控的常态机制。挂牌督办、常态整治、对账销号,实现风险有效管控、隐患动态清零。对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覆盖实施道路交通隐患大起底、大整治,防范化解重大交通安全风险。
5.进一步加强无牌无证、套牌车辆整治。重点查处上路行驶的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无牌无证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套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派出所交警部门建立流动车管所,对清查出来的无牌无证等手续不齐全车辆,开展“送考”“送检”“送证”“送牌”下乡活动。
6.打击非法营运,净化客运秩序。镇综合执法队会同镇派出所要针对非法营运规律特点,重点加强早晚高峰、周末及节假日、重要民俗活动、乡镇赶集日的监管执法力度。一是强化路面巡查和执法检查,在非法营运车辆经常出没的重点区域和线路,如进镇集市、学校周边、各村结合部等,采取定点稽查与流动稽查、定时稽查与不定时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查处力度。二是建立非法营运“黑名单”制度,对查实的非法营运车辆和驾驶人进行登记造册,实施重点监控,防止死灰复燃。三是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7.严查交通违法,净化交通环境。认真分析辖区交通违法特点规律,采取针对性措施整治实效。一要进一步完善勤务机制,增强早、中、晚高峰时段的管控力度,采取错时巡逻、延时巡逻等勤务模式,强化路面动态管控,进一步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二要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要以超员、超载、超速,面包车客货混装、非法改拼装和加装座位;低速货车、拖拉机、两三轮摩电车辆违法载人,驾乘摩电车辆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标车辆、报废车上路行驶及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为重点,坚持以打促防、打防结合,确保“打出声势、打出秩序、打出安全”。三要落实农村班线客车和面包车“逢车必查”的要求,对超员、超速、非法改装和加装座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依法顶格处理,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实践,是防范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和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优民生的高度,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深入推进综合整治工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2.坚持从严打击。要用好刚性执法手段,坚决执行“七个一律整治措施”。客车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无证驾驶的,一律行政拘留;非法营运的,一律顶格处罚;车辆逾期未报废的,一律强制报废;车辆逾期未检验未上牌的,一律予以暂扣;
3.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4.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村要加强对镇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强道路巡逻检查,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及时进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巡查。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并加强对管辖道路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