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兰里镇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填报单位(盖章):兰里镇人民政府
序号 检查事项 实施依据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
“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检查内容(项目) 拟实施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年度检查频 承办机构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备注
1 对加油站 的行政检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   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 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建设, 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兰里镇加油站(2) 1、企业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经 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3、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 理人员。
4、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 度。
5、是否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 划。
6、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 案 ;
7、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8、企业是否建立必要的安全规章 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0、是否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有隐 患排查相关记录。
11、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12、是否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4、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 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 置安全警示标志。
三月底、六月底 、九月底、12月 底 场检查 每年4次 兰里镇应急办
2 对烟花爆竹店的行 政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   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 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建设, 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1麻阳李兵烟花爆竹专卖店            2麻阳叶小花烟花爆竹店              3麻阳满国庆烟花爆竹专卖店          4麻阳满益连烟花爆竹经营店          5麻阳满香珍烟花爆竹经营店          6麻阳祥和烟花爆竹兰里专卖店店      7麻阳刘兴亮烟花爆竹专卖店 1、是否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证》并在有效期内。
2、是否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
3、门店内销售的烟花爆竹是否超 过规定药量。
4、是否培训合格上岗。
5、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 材。
6、是否设置了明显警示标志。
三月底、六月底 、九月底、十二 月底 现场检查 每年4次 兰里镇应急办
3 对液化气 零售经营 店的行政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 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建设, 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兰里镇燃气配送站(1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和实际 情况一致。
2、从业人员是否取得《燃气从业 人员上岗证》。
3、是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4、气瓶仓库是否设置明显的警示 标志。
5、气瓶仓库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 急器材。
6、气瓶仓库是否设置了可燃气体 报警仪,并开展定期检查。
7.气瓶仓库内空瓶和满瓶是否分开 摆放
8.是否建立了《送气台账》
9.是否建立了《入户检查登记台
六月、十二月 现场检查 每年2次 兰里镇应急办
4 对私立教 育机构的行政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 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建设, 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兰里镇幼儿园 1、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 材 ;
2、学校食品安全、食堂人员健康 证、食品采购台账、食品留样台账
3、学校危化品管理台账、是否“ 双人双锁”管理。
三月、九月 现场检查 每年2次 兰里镇应急办
5 对医疗机构的行政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兰里镇卫生院(1家) 1、是否设立安全宣传专栏
2、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
3、是否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4、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二月、八月 现场检查 每年2次 兰里镇社服中心、兰村乡应急办
6 对水电站的执法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1兰里镇花园电站2兰里镇锦江电站 1、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2、企业是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3、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4、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是否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6、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7、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8、企业是否建立必要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0、是否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有隐患排查相关记录。
11、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12、是否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4、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七月 现场检查 每年一次 兰里镇农服中心、兰村乡应急办
填写说明:
1.检查事项、实施依据、承办机构栏
原则上应与本单位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其中,“实施依据”栏需列明以下内容:①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含规章令号);②具体条、款、项、目;③引用相关条文原文。
2.根据投诉举报、转(交)办、数据监控等实施的触发式行政检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计划。
3.“检查方式”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三种,各单位在该栏目中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具体检查手段等表述。
4.第四栏中“具体检查对象”应列明具体检查对象名单,或者精准描述检查对象具体范围;“备注”栏,需明确本项检查是否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或一般检查等情形。
5.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本表应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同意备案后,由制定机关15日内协调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6.各单位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一致后,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表格栏目外适当增加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