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口墟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遵循,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工作全过程,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学习4次,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培训2场,覆盖200余人次,推动干部深刻把握核心要义。二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将法治建设纳入村级绩效考核,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组建由镇村干部、法律明白人组成的普法队伍,开展法治入户宣传4次,集中普法宣传活动8场,共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50余件,覆盖群众7000余人次。

(二)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党对法治工作领导

一是完善决策法治审核机制。聘请1名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镇政府及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12次,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二是规范行政行为流程。编制乡镇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明确106项行政职权及办理标准,推行“最多跑一趟”事项28项,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三是强化法治监督考核。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定期督查机制,每季度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15个问题建立台账、销号整改,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优评先直接挂钩。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健全执法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全年制作执法文书80余份,均按规定归档。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培训,10名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执法指导,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三是推行柔性执法方式。在交通安全、涉农执法等领域,采用劝导教育、限期整改等非强制性手段,办理柔性执法案件17起,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健全化解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完善纠纷化解体系。发挥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职能,落实“3221”矛盾纠纷快处快办机制,联合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部门共同处理矛盾纠纷,全年化解邻里纠纷、土地争议等矛盾42起,化解率达100%。二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强化镇司法所法律咨询职能,公示服务热线和律师信息,全年提供法律咨询60人次,参与纠纷调解12件,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思维深度不足。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存在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途径的倾向。二是执法队伍专业能力薄弱。基层执法人员多为兼职,法学专业人员少,应对复杂执法场景的能力有限。三是法治宣传精准度不够。普法形式仍以传统方式为主,针对青少年、老年人等重点群体的定制化普法不足。四是矛盾化解联动性不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及时,多元化解机制协同效能未充分发挥,部分复杂纠纷化解周期较长。

(二)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期性、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法治建设是“软任务”,优先保障业务工作推进。二是资源保障力度不足。镇财政紧张,用于法治建设的经费投入有限,难以满足专业培训、设施升级等需求。三是队伍建设机制不完善。缺乏常态化培训和激励机制,执法人员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不高,工作人员流动较大。四是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部分法治制度在基层落实中存在“打折扣”现象,监督考核的刚性约束作用未充分发挥。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思想引领,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开展专题研讨和案例教学,全年组织培训不少于4场。二是建立干部法治能力测试机制,将测试结果作为任职、晋升的重要参考,倒逼干部提升法治思维。三是创新普法形式,运用AI技术、新媒体等传播手段,提升法治宣传的趣味性和传播力,针对重点群体开展定制化普法活动,提升普法精准度。

(二)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执法基础

一是充实执法队伍力量,通过公开招录、定向培养等方式,引进法学专业人才,提升专职法治工作人员在执法队伍中的占比。二是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邀请专家、律师开展执法实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到上级部门交流学习,提升专业能力。三是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提高法治岗位吸引力,稳定法治工作队伍。

(三)健全制度体系,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细化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完善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配套制度,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建立定期清理机制,确保文件合法性和时效性。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四)完善化解机制,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职能,实现信息共享、线索互移、联合处置。二是建强综治中心职能,引入心理咨询、行业调解等专业力量,提升复杂纠纷化解能力。三是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推动信访与调解、仲裁等机制衔接,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2026年,江口墟镇将以问题为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以法治赋能基层治理,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