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2024〕5号

中共江口墟镇委员会

江口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江口墟镇调整江口墟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江口墟镇调整江口墟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已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江口墟镇委员会

麻阳苗族自治县江口墟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江口墟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欧家辉  党委书记:主持镇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联系财政工作。

李  琼  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日常工作和财政工作。

孙楷峻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负责乡村振兴、财政、金融、审计、村级财务、村集体经济、统战、宗教、绩效、政协、工会等工作。

联系石眼潭村,联系经济发展办公室。

对接县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委统战部、县政协办、县总工会、县国资事务中心,包括以上单位二级机构。

黄  俊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武装部长:主持镇人大工作,联系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小城镇建设、武装、退役军人事务、电力、电站、文教旅卫。

联系江口社区,联系退役军人服务站。

对接县直部门:县人大、县人民武装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国家电网,包括以上单位二级机构。

陈启文  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农林水、畜牧水产、移民、经管、森林防火、统计工作。

联系陈家湾村,联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对接县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县统计局,包括以上单位二级机构。

滕锦辉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协助党委书记抓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政法、宣传、信访维稳、综治民调、网格化管理。

联系黄泥溪村,联系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对接县直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森林公安局,包括以上单位二级机构。

孙新伟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反腐败、清廉乡村建设、作风督查工作。

联系大禾田村、骆子村。

对接县直部门: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包括以上单位二级机构。

杨水刚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协助人大主席抓人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消防、交通等工作。

联系羊合垅村。联系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对接县直部门: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包括以上单位二级机构。

陈晓明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党务、组织、人事、编制、办公室、内务后勤、共青团、妇联、老干、档案等工作。

联系齐天坪村,联系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对接县直部门: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妇联、团县委、县关工委、县委编办、县委党校、县档案馆、县史志研究室、县机关事务中心,包括以上单位二级机构。

周  鑫  副镇长:负责人居环境(包含机关大院)、美丽乡村、新农保、新农合、发改、民政、残联、市场监管、城管、供销社、商科、政务服务、商贸物流中心管理等工作。

联系公馆村,联系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对接县直部门: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联社、县商科工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工商联、县政务服务中心、长河公司,包括以上单位二级机构。

江国强  副镇长: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产业等工作。

联系田家湾村,联系生态办公室。

对接县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麻阳产业开发区,包括以上单位二级机构。

陈曦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镇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秩序、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并接受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联系牙溪村,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日常工作。

以上领导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