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发〔2022〕14号

关于印发《江口墟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属站所: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印发的《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和《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发〔2021〕1号)精神,经江口墟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江口墟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口墟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5日

江口墟镇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印发的《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和《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发〔2021〕1号)精神,现就在我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去年以来,江口墟镇镇辖11个行政村建立健全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工作实践看,还存在一些极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有些干部对政策理解和把握不精准,简单以收入识别监测对象,考虑家庭实际情况和支出不够;二是有的村监测不及时、不全面,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三是有的村精准帮扶不到位,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一兜了之”,开发式帮扶措施落实不够。各村要充分认识到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覆盖排查。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以我省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基准线6900元/年为依据,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家庭刚性支出情况,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重点关注10类人群。①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的贫困户;②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6900元/年和明显减少的农户;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④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⑤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⑥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⑦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⑧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⑨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多次预警但未识别认定为监测对象的农户;⑩重点信访户。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三)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四)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含风险消除),在全国防返贫信息系统中打印基础信息对照表,逐户核实核准信息。一是排查核实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二是排查核实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三是排查核实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三、排查方式

(一)动员基层力量全面排查。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网格员等力量,全面开展入户排查。对因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入户或农户整户外出等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了解掌握家庭现状。要分类建立排查台账,详细记录排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二)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结合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引导农户通过向当地村(居)委会申请,或通过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12317”咨询服务热线、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二维码等方式,开展自主申报。

(三)加强部门筛查预警核实处理。各村要以省防返贫监测平台为抓手,充分利用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合及时筛查预警信息,提高排查工作实效,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四、进度安排

(一)全面培训部署(5月10号前完成)。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级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实施方案,及时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做到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集中排查(5月22日前完成)。各村对辖区内的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确保不留死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要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识别认定时间不得超过15天。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5日前完成)。根据入户排查工作进度,待上级相关部门开通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权限后,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统筹开展信息录入。要按照“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各村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及时报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备案,经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组织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乡村振兴工作站负责业务指导、镇纪委加强工作督导”的工作思路,切实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部署,按照“谁排查、谁负责”原则压实排查责任,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强化调度指导。中共江口墟镇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和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有序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把握各阶段时间节点,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帮助各村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

(三)务求工作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排查工作不得敷衍了事,各村必须有规范的排查工作台账。结合2021年中央和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以及各级督查、暗访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一体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要充分利用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的预警信息,对近一个月内核处的预警风险信息,可直接使用而不再入户核实;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地制宜采取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实效。

附件:1.全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表

2.全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