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2019年度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一、基本情况
本单位为 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人民政府 所属 1 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 其他 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 乡镇汇总录入表 ,按照 政府 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
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2 个。
二、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一)财政资金对账情况。
财政拨款核对情况。
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646,472.65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35,646,472.6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14,495.06元,占47.7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52,000.00元,占5.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446,900.00元,占4.06%;卫生健康支出2,636,960.59元,占7.4%;节能环保支出500,000.00元,占1.5%;城乡社区支出938,200.00元,占2.63%;农林水支出9,661,817.00元,占27.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9,100.00元,占0.47%;住房保障支出1,227,000.00元,占3.45%。
(二)与上年指标核对情况。
1.结转和结余资金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核对:
核对正确,无差异。
2. 资产负债简表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核对:
核对正确,无差异。
3. 资产情况表 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核对:
核对正确,无差异。
4. 主要指标上下年变动情况说明:
本年度项目支出为2,252,000.00元,比上年度减少2,141,197.00元,减幅48.74%,主要是项目减少。本年度单位培训费19,728.50元,比上年度减少14,669.00元,减幅42.65%,主要原因:培训减少。本年度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为10,828.00元,比上年度减少74,152.00元,减幅87.26%,主要原因:本年公务接待费未支付完。独立编制机构数2个,比上年度减少7个,属于单位机构核定调整,人员增加3人,为人员调入。详见附表:主要指标变动情况。
三、报表审核情况
(一)审核情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全审通过,无审核错误。
(二)对报表指标、审核公式和审核模板的设置建议。
无建议
四、决算数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35,540.97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3,645.40元,减幅38.1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4,712.97元,比上年减少9,493.40元,减幅7.07%;公务接待费10,828.00元,比上年减少74,152.00元,减幅87.26%,主要原因:本年公务接待费未支付完。本单位现有车辆1台,公务接待29次,10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