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麻政办发〔2021〕3号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2021年统筹整合
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麻阳苗族自治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集中财力支持乡村振兴,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县2021年乡村振兴战略任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统筹规划、聚集资金、集中使用、精准投向”的总体思路,改革创新财政涉农资金投入使用管理方式,聚焦重点难点,集中资金资源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项目先行。实行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定资金,突出重点项目、重点区域,稳步推进。
(二)坚持集中投入,形成合力。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整合优化财政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推动同一区域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重点用于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乡村振兴战略关键环节。
(三)坚持统筹协调,强力推进。构建职责明确、权责一致、上下联动、运作协调的工作体系,增强资金统筹整合和工作推进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建立与整合相适应的绩效综合评价制度。强化涉农资金监管。
三、整合范围
(一)按照湘政办发〔2016〕53号文件规定,将中央、省级30项涉农资金应当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二)县级财政安排的整合资金。
四、资金规模及投向
2021年我县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7142.61万元,其中:用于农业生产展5980.16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659.1万元,其他项目资金503.35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制,保障有力。一是落实绩效评价机制。项目管理必须坚持绩效管理,制定合理的项目补助标准、绩效目标,提高项目效益,立项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管理必须贯穿项目全过程。二是落实公开公示制度。行业部门、乡镇、村均需对项目计划安排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受益对象和带动机制等。三是落实组织保障制。在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抓好项目建设,建立项目实施台账,推进项目实施进度,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明确主体,压实责任。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主体是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集、拨付、监管;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政策的把关、指导、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对项目真实性负责;县审计部门负责对统筹整合项目的审计监督。
(三)严守程序,有序推进。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的实施,必须按规定程序执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投资评审等相关政策。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结算资料报送的主体均为项目实施单位,不得转移责任至行政村、乡镇、项目施工方。项目实施规模必须按计划执行,不得随意缩小或增大项目规模。对擅自调整和实施项目不能按方案期限完成的部门,视其情节对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情节严重实行追责,对于其中的违法违纪问题提请县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处。
(四)密切配合,合力攻坚。本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量大、项目数量多、时间紧、任务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倒排时间节点,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强大合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全年项目建设任务。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印发
2021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