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麻阳苗族自治县大桥江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麻阳苗族自治县大桥江乡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大桥江乡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制订本镇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农村基层基础系列化建设,强化机关干部作风,增强“双向”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党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保证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和落实。
4、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党的工作;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四化”,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5、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6、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法治乡,建设文明小区,驱邪镇恶,打击犯罪,稳定社会秩序,保一方平安。
7、制订本辖区三个文明建设工作规则,抓好全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全面推进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工作。
8、管理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物价、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各项行政工作。
9、制定乡镇企业、村级企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0、组织资源、技术、人才开发,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组织和协调各行各业,为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管理和推广科学技术成果。
11、按照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各企业实行监督,保障合作经营和个体经营者照章纳税,守法致富。
12、协调行政区域内各村、各行各业、各经济组织之间,政府同企业之间的关系。
13、指导村民委员会发挥群众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的作用。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麻阳苗族自治县大桥江乡人民政府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行政单位6个;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麻阳苗族自治县大桥江乡人民政府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麻阳苗族自治县大桥江乡人民政府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决算数为760.42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485.34万元,减少38.96%;支出决算数为760.42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485.34万元,减少38.96%。主要原因:年初预算调整,人平经费压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760.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0.4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76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3.9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2%;项目支出36.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760.42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433.93万元,减少36.33%;财政拨款总支出760.42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362.94万元,减少32.31%。主要原因:年初预算调整,人平经费压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0.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减少362.94万元,减少32.31%。主要原因:年初预算调整,人平经费压减。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0.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19万元,占60.3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63万元,占2.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37.91万元,占4.99%;卫生健康支出46.7万元,占6.14%;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1.32%;城乡社区支出5.68万元,占0.75%;农林水支出150.21万元,占19.7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占0.79%;住房保障支出24.09万元,占3.1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8.4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6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3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人大事务)(项)
年初预算8.97万元,支出决算为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34.54万元,支出决算为41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普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6.5万元,决算支出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92万元,支出决算为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6.69万元,支出决算为1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群众文化(项)。
年初预算为7.47万元,支出决算为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16万元,支出决算为1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0.2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6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27.16万元,支出决算为2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6.89万元,支出决算为1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68万元,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7.7万元,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81万元,支出决算为1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
1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县扶贫项目由县级统一编制预算,本支出为我单位新增加扶贫项目支出未编入当年部门预算。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预算在县级大财政中统一编制了,乡镇部门预算未单独编制预算,但该项支出在乡镇一级决算中体现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4.09万元,支出决算为2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3.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7.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0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3.55万元、津贴补贴104.47万元、奖金72.48万元、绩效工资13.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3万元、住房公积金24.09万元、抚恤金1.05万元、生活补助95.81万元、医疗费补助0.7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9万元;公用经费166.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96%,主要包括办公费57万元、印刷费8.78万元、水费1.39万元、电费3.24万元、邮电费0.42万元、取暖费0.71万元、差旅费19.21万元、维修(护)费3.34万元、会议费0.19万元、培训费0.07万元、公务接待费4.09万元、劳务费1.98万元、委托业务费2.77万元、工会经费5.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7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32万元,支出决算为6.2万元,完成预算的66.52%,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74万元,支出决算为4.09万元,完成预算的60.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47万元,减少37.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主要在政府食堂就餐,不铺张浪费,有效地缩减了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58万元,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预算的81.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19万元,减少8.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国家厉行从简的号召,加强了公车派车的审批管理,有效地控制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9万元,占0.54%,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1万元,占0.28%。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7个、来宾362人次,主要是上级部门来我单位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万元,主要是外出办事公务派车和车辆的正常维护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积极履职,强化管理,全面完成年初既定目标任务的实际支出760.42万元。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各项绩效指标均达到了预期效果。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1.56万元,增长204.1%。主要原因是:今年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19万元,用于召开全乡扶贫会议,参加人数600人,内容为我县今年扶贫、脱贫工作会议;开支培训费0.07万元,用于干部职工培训,人数1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公务小车1辆,主要是用于公务办事。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麻阳苗族自治县大桥江乡人民政府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大桥江乡人民政府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行政单位6个;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三定”方案,我单位主要职责为:1、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2、讨论决定本镇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3、创造性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政策规定。4、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5、负责村镇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农村城市化建设。6、搞好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及各项公益事业。7、完成县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征兵等项工作任务。8、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群众教育,搞好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
三、2019年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既有效保障机关运转,又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切实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不断优化支出结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0.42万元,收入总计760.42万元;实际支出760.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6.45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166.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1.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6.5万元;年末结余0万元。
(一)支出分类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3.9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557.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04%。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安排的工资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93.55万元、津贴补贴104.47万元、奖金72.48万元、绩效工资13.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3万元、住房公积金24.09万元、生活补助101.24万元。
2、公用经费166.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96%,主要包括办公费57万元、印刷费8.78万元、水费1.39万元、电费3.24万元、邮电费0.42万元、取暖费0.71万元、差旅费19.21万元、维修(护)费3.34万元、会议费0.19万元、培训费0.07万元、公务接待费4.09万元、劳务费1.98万元、委托业务费2.77万元、工会经费5.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75万元。
2019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6.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方面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32万元,支出决算为6.2万元,完成预算的66.52%,,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74万元,支出决算为4.09万元,完成预算的60.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47万元,减少37.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主要在政府食堂就餐,不铺张浪费,有效地缩减了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58万元,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预算的81.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19万元,减少8.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国家厉行从简的号召,加强了公车派车的审批管理,有效地控制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的开支。
(三)资金管理情况
2019年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多次专题研究财务管理工作,定期审核财务各项报表和原始凭证。根据中央和省委政策要求,我办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我办各项经费支出合法、合规和科学、有效管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相关责任人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查每项支出、每张原始凭证的真实性、有效性,确保各项支出在阳光监督之下进行,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各项公用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都得到有效控制。
四、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积极履职,强化管理,全面完成年初既定目标任务的实际支出760.42万元。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各项绩效指标均达到了预期效果。
五、存在的问题
1.预算控制率有待降低。除政策性因素以外,由于部分临时、紧急或突发的工作任务导致年中追加预算。
2. 专项资金少,资金压力大。针对我镇农村经济基础薄弱、资金压力大的现状,重点产业项目尚需进一步的加强。
六、建议
1、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相关的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2、在部门整体支出中,对于偶然出现的突发状况,可以调整工作顺序,优先安排部分急需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