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隆家堡乡

人民政府文件

隆政发202331

                                                                            

关于印发《隆家堡乡2023年交通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现将《隆家堡乡2023年交通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隆家堡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隆家堡乡2023年交通顽瘴痼疾系统整治

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三年整治工作成效,持续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隆家堡乡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乡范围内继续开展为期三年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发展要安全”两个原则,围绕“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压降亡人道路交通事故”三大目标,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个人防护”四方责任,构建“制度机制完善、责任链条紧实、法治体系完备、系统治理有力、多元整治高效”五大体系。通过三年系统整治,使全乡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更加系统,责任体系更加完善,防控效能更加凸显,安全意识更加牢固,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一)管理机制更加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合力进一步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社会参与度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治理方式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二)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高效落实,失职渎职人员责任得到严厉追究。

(三)防控效能更加凸显。交通安全管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得到全面加强,农村地区道路综合管理能力明显提高,道路安全设施更加完善,道路本质安全全面提升,通行环境更加安全;机动车辆本质安全明显提升,机动车产品安全技术标准落实更加严格,生产一致性、主被动安全性明显提高。

(四)安全意识更加牢固。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系统化,文明交通“五进”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宣传模式全面实行,“一盔一带”、安全文明驾驶等交通安全常识、理念不断普及和养成,交通安全文明村覆盖面不断延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和实践平台建成并发挥宣传教育功能,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和交通安全承诺全覆盖。

(五)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力争亡人交通事故逐年同比下降。

二、整治内容

(一)思想认识不深。重点是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意识不强、担当不够、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监管失位。

(二)责任落实不佳。重点是党政属地、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链条拧的不紧不实,基层重视程度不够、部门联动共治不力、企业主体责任不实。

(三)源头管控不力。重点是“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车辆、超限超载、非法车辆、道路风险、驾驶人培训等管控不力。

(四)安全意识不强。重点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交通参与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仍然淡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

(五)违法打击不严。重点是“两客一危”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超限超载,面包车、7座以上客车非法营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等非法载人,公交车、工程运输车、出租车“野蛮驾驶”等违法显见。

三、主要措

(一)进一步巩固安全理念

1.全面加强安全学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乡乡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每季度组织学习。每年制定交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集中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传片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宣传专题片,结合安全生产宣讲,分级分层次深入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宣讲。(责任单位:各村、各成员单位)

2.持续实施通报提醒制度。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成员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与党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干部道路交通安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制度,定期在党委会(党组)、政府工作会上对重点隐患、重大问题和领导干部职责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提醒。(责任单位:各乡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3.建立健全考核工作机制。各村各部门建立整治工作考核制度,将整治工作考核情况作为绩效评估、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并定期向党委、政府和县整治办通报工作情况和考评结果。同时,将整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作为评先创优或者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综合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考核排名长期落后的村、成员单位,综合采取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等措施。(责任单位:各村、各成员单位)

4.健全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推行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失职渎职移交组织、纪委监委部门查办工作机制,从严问责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隐患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乡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二)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

5.构建道路交通常态治理机制。完善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紧盯高风险驾驶人、高风险机动车、高风险路段、高风险企业等交通安全风险源头,制定完善交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用标准和制度规范,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责任单位:乡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6.夯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坚持党委政府主导,完善乡村交管站、劝导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道安办议事协调、综合指导和落地推动职能作用,细化分解道路交通安全各项任务,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到位。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相关部门协作责任制,明确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违法整治、宣传教育引导等各环节责任,细化责任清单,拧紧监管链条。(责任单位:乡整治办、乡道安办)

7.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实行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警”“管护员”、农机安全“两员”、村组网格员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机制,发挥排查、宣传、劝导、报告等作用。加强网格员日常业务培训、业务监管和考核评估。(责任单位:乡人民政府及各成员单位)

(三)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

8.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安全管理、安全投入、产品质量、教育培训等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做到安全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督促企业排查清理源头安全隐患,并严格实行“黑名单”制度。(责任单位:乡应急办、乡道安办、乡交管站、派出所)

10.严格管控整治道路风险。常态化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集中治理事故多发、长下坡、急弯陡坡、穿村过乡等风险点段,深入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地区突出路口路段治理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全面落实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三必上”和平交路口“五必上”。(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道安办、各村)

(四)进一步提升安全素养

11.全面提升道路交通从业人员素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严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责任单位:乡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12.全面提升交通参与人员安全意识。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对重点交通参与群体进行精准宣传教育,针对运输企业、营运车辆驾驶人等行业群体和学生、农村地区“一老一小”、假期返乡人员等易受交通事故伤害群体,以及酒醉驾、超员、违法载人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采取媒体报道、面对面宣教、短信提示、街面宣传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牵头单位:乡交管站责任单位:乡党政办局、乡综合执法队、派出所、各村)

13.全面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协作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责。推动交通安全“五进”宣传与网格化宣传模式深度结合,打造交通安全文明村,建设和完善市县两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和实践平台,持续宣传“一盔一带”、安全文明驾驶等交通安全常识和企业安全生产理念。(责任单位:乡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五)进一步整治突出违法

14.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车辆生产、销售、登记检验和使用等环节的一致性监督检查和动态监管,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法律责任。联合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低速三四轮电动车综合治理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非法载人、无证驾驶、酒驾醉驾、不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乡综合执法队、乡交管站、派出所、各村)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工作要求,维持现有工作模式、机制和保障渠道不变,对照本方案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实施方案,各牵头单位根据整治内容制定专项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提出工作目标,细化落实措施。并将三年整治行动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十四五”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将三年整治行动纳入重点督查范畴,常态化开展巡查暗访和效果测评,采取通报提醒、交办督办、警示约谈等方式,督促推进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业专项整治不到位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督查中反复出现问题,提醒交办拒不整改的单位、企业、个人,严肃追究企业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三)强化考核奖惩。对年内发生1起亡人交通事故(含涉车辆死亡1人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村,实施通报提醒;对年内发生一次死亡2人或2起一次死亡1人亡人交通事故的村,实施挂牌督办,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对年内死亡人数超过近3年平均值或发生3起一次死亡1人亡人交通事故的村,实施“黄牌警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级;对年内发生4起及以上较大交通事故的村或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村,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对年内未发生较大交通事故,且年度考核排名靠前的村,纳入年度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并按规定给予奖励。

(四)强化工作保障。加强“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警”“管护员”、村组网格员等基层基础力量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岗位和教育培训。将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两站两员”建设以及国省道信息化建设和交通气象检测预警建设等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装备纳入年度预算,保障各级整治办、道安办工作经费及人员配备。

                   隆家堡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