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家堡乡关于下发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
隆政发〔2026〕3号
隆家堡乡关于下发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
各村村民委员会、乡应急办: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6〕9号)文件精神,决定拨付隆家堡乡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15万元。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并结合我乡实际,将15万元资金分配9个村。
一、此次下拨(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因自然灾害造成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二、各村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个人的救助补助资金要实行一卡通发放);要保障重点,统筹考虑好2025年因自然灾害受灾影响的农户救助,对其他受灾群众按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三、各村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要求,规范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拨付补助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上述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013Z135080000019,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并严格按照财建(2020)245号、应急(2023)6号和财资环(2025)165号等文件规定,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套取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隆家堡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9日
来源:麻阳县隆家堡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