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政发〔202015

隆家堡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隆家堡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

各村:

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9〕24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怀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怀政发〔2020〕2号)精神、《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麻政发〔2020〕2号)精神,做好我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内容

本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乡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隆家堡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具体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2020年4月底前,各村委会要设立人口普查小组,认真做好本辖区普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村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各村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隆家堡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隆家堡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4日


附件:

隆家堡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张再忠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 张明利  乡党委副书记

滕  静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骆  进  党委委员、联工委主任

滕平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小明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向宇澎  党委委员、副乡长

李景奎  副乡长

滕树德  副乡长

唐  刚  正科级干部       

成  员: 张晓刚、张吉信、姚  娜、高忆欣、王  成、张  唯、杨荣鑫、张  懿、黄  云、潘长贵、刘华华、胡秋生、

肖  娟、各村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滕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姚娜、王成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