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麻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
2019年度
麻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麻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集中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以及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城市燃气管理、城区犬类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并负责行使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或挖掘、户外广告设置、建筑渣土准运的行政许可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1个,股室6个,共计7个职能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麻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3152.32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54.13万元,减少7%,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的减少。2019年度支出总计2706.62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541.15万元,减少36%,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项目支出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52.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2.3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0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5.18万元,占41%;项目支出1601.44万元,占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52.32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54.13万元,减少7%,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的减少。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06.62,与2018年相比,减少1541.15万元,减少36%,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项目支出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06.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41.15万元,减少36%,主要是因为城市建设项目支出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06.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1.9万元,占14%;城乡社区支出1915.28万元,占71%,节能环保支出406.44万元,占1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8.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0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3%,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行政运行。
年初预算为741.26万元,支出决算为169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报告解决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2.2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年初未做安排,均为年中报告解决落实。
3、节能环保支出农村环境保护。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6.4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年初未做安排,均为年中报告解决落实。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1.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足,年中报告解决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5.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3.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91.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7万元,支出决算为29.7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不变。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3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2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7万元,增长的原因是单位执法车辆维护费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占0.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6万元,占99.4%。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个、来宾20人次,主要是外县来我县考察城市管理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上下一心,通力合作,严格按照新时期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不断更新思想观念,积极拓展工作思路,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的各项任务目标,促进了我县城市管理事业各项工作的整体发展,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作出了贡献。1、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意识不断提高。2、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市容环境秩序不断改善。3、环卫水平进一步提升,县城环境卫生不断靓化。4、建设投入进一步加大,市政设施功能不断完善。5、市容治理进一步推进,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深入。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9.03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增加,年初未做足额安排。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办公费6.78万、印刷费5.78万、工会经费21.03万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01.4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麻财绩〔2020〕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单位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现将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述
(一)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办公室1个,股室6个,共计7个职能股室,核定编制88人,其中,事业编86人,工勤编2人。截至2019年12月底,实有人数118人,其中在职84人(全额66人,差额11人,自收自支7人),退休人员4人,临时工30人。
(二)主要职责
1、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2、行使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城市燃气管理、城区犬类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3、行使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或挖掘、户外广告设置、建筑渣土准运的行政许可职能。
二、绩效评价目标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促进部门高效履职,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9年我局全年公共财政拨款3152.32万元,实际发生支出2706.6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915.2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6.44万元,农林水支出3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17.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未超出年初预算。
四、整体支出绩效
(一)全面覆盖强力整治,市容市貌明显提升。
1.强化宣传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参与城市创建。一是利用执法车辆上街巡查及时宣传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政策法规。二是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城市创建工作要求。三是向建筑工地、运输方和社区下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四是加强宣传,对城市管理工作动态、城市管理先进经验与做法及时在市城管执法局、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宣传报道。
2.整治规范市容。对照国卫县城市容秩序检查标准,对县城区出店经营、流摊乱摆、横幅乱拉、夜市烧烤、牛皮癣乱贴、建筑垃圾乱倒等城市乱象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整治经营秩序。加强市容秩序管理,重点开展出店经营、占道摆摊等违规乱象执法整治行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00余份,取缔主要街道及校园周边流动摊担120个、纠正流动水果摊贩沿街叫卖2000余起,清理违章占道800余起,暂扣各类违章物品400余件,规范2000余家临街门店经营行为。二是整治广告设施。对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要求的业主按程序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或限期拆除通知书,对逾期未拆除的广告牌进行了依法强制拆除。拆除违规小型户外广告牌、横幅标语等1000多块(条)。三是整治交通秩序。配合交警、交通、公安等部门,采取劝阻、锁车、拖车等措施,开展县城区机动车辆乱停乱靠,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自行车乱停乱放,非法营运载客等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查处乱停乱放车辆行为1700余人次。通过联合集中整治,县城区出店经营与流动摊担、车辆乱停乱放与非法运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设广告、渣土乱抛乱洒等市容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市容、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3.严管环境卫生。一是完善卫生保洁机制。建立完善环卫作业精细标准与要求,实行清扫保洁分区划段,定人、定责;加大机械化清扫作业率,机扫面积随着城市建设不断增加;二是增加洒水压尘和主要街道清洗频次,由原来的1台洒水车增至2台。三是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改变清扫作业方式。重点路段全天候作业制度,确保街道卫生整洁。四是加大垃圾中转站管理力度。县城区现有生活垃圾中转站3座,安排专人进行除臭、灭蚊维护管理,确保无暴露垃圾、无异味、蚊蝇。五是加大生活垃圾清运力度,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确保垃圾全封闭运输,运输过程中无抛洒滴漏现象。六是加强重点管控。对重点路段、城区入城口、各建筑工地派专人蹲守,进行全方位巡查,及时调度洒水降尘。七是开展“牛皮癣”治理。安排专人进行清理清除,县城主要街道随意张贴小广告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4.规范渣土管理。一是强化日常管理措施。要求所有建筑工地车辆进出口设立洗车平台,车辆出工地必须清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督促施工单位安排专人对施工场地外渣土余泥及时进行清理;二是加强了临街门店装修巡查,确保装修渣土不落地,及时清运;三是要求所有渣土运输车辆严禁满载,按指定路线在规定时段进行渣土运输,确保不沿途撒漏。
5.规范处理垃圾。一是完善硬件配套及制度建设。实施垃圾处理场改扩建工程,安装监测、监控系统,更新完善了库区及渗滤液处理的各种标志牌。二是规范垃圾收集运输。落实县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责任,实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三是规范垃圾处理。严格执行国家要求与规定,按照“检测一计量一倾倒一摊铺一消杀一压实一覆盖”的流程对城乡生活垃圾进行规范处理。今年处理县城区和乡镇生活垃圾4.5万余吨,处理渗滤液3.6万余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全年所实施的项目,年初县本级财政均未安排预算,项目实施后资金得不到保障。建议2020年初预算对我县全年市政设施维护项目予以安排资金,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
2020年6月30日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0 |
预算配置 |
10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3 |
||||
过 程 |
60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4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4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该指标以2017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2017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 |
||||
预算管理 |
40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7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 |
||||
过 程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8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6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17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100)*8 |
8 |
|
履职 效益 |
10 |
经济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0 |
|||
社会效益 |
||||||||
12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80%(含)-90%,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计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
填报单位:麻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19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88 |
84 |
100%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8年决算数 |
2019年预算数 |
2019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26.67 |
21.2 |
17.79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0 |
0 |
||||
其中:公车购置 |
||||||
公车运行维护 |
25.13 |
20 |
17.6 |
|||
2、出国经费 |
0 |
0 |
0 |
|||
3、公务接待 |
1.54 |
1.2 |
0.19 |
|||
项目支出: |
||||||
1、业务工作专项 |
||||||
2、运行维护专项 |
2792.76 |
1601.4 |
||||
…… |
||||||
公用经费 |
234.26 |
72.23 |
91.26 |
|||
其中:办公经费 |
9.09 |
8.47 |
6.78 |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14.36 |
12.3 |
6.99 |
|||
会议费、培训费 |
1 |
1 |
1.66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1601.4 |
||||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 |
838.28 |
2706.62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17年完工项目) |
批复规模 (㎡)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除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
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