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集中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以及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城市燃气管理、城区犬类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并负责行使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或挖掘、户外广告设置、建筑渣土准运的行政许可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城管执法大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1个,股室6个,共计7个职能股室,共有车辆13台,其中公务用车1台,执法执勤用车10台,专用车辆1台,主要用于违章占道拖车,生产用车1台,主要用于路灯维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19年收入预算838.2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38.28万元。
2、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838.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9.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4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8.2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38.28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6.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37万元。
2、项目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无项目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1、行政运行经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72.2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2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和印刷费项目的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4.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1.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运转经费。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5万元。
3、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 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1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其他用车1 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路灯维修;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我单位整体支出838.2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6、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