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予以作废。

田昌华:执法证号18130999004

田代良:执法证号18130999005

以上2人行政执法证件予以作废,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单位举报(举报电话:0745-5823996)。

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公告公示期间:2025年6月16日-2024年7月16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