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予以作废。

滕久跃:执法证号18130999002

周  萍:执法证号18130999003

李腊梅:执法证号18130999030

现将3人行政执法证件予以作废,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单位举报(举报电话:0745-5823996)。

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