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制度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落实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配合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营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
(十九)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落实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二十一)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四)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落实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及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二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3、信用监督管理股,4、广告网络交易监管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5、标准化认证认可监管股(知识产权保护监管股),6、计量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7、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生产、流通监管股,8、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10、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应急办),11、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12、科技和财务股,13、人事政工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督查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仅为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2246.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1.06万元,增长6.19%,主要是因为1、中央、省局下达的专项经费,2、抚恤金,3、国有资产处理等非税收入支出,4、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年终困难补助。
2023年度支出总计2246.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1.06万元,增长6.19%,主要是因为1、中央、省局下达的专项经费,2、抚恤金,3、国有资产处理等非税收入支出,4、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年终困难补助。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246.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6.9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24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7.04万元,占91.99%;项目支出179.89万元,占8.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46.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1.06万元,增长6.19%,主要是因为1、中央、省局下达的专项经费,2、抚恤金,3、国有资产处理等非税收入支出,4、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年终困难补助。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46.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1.06万元,增长6.19%,主要是因为1、中央、省局下达的专项经费,2、抚恤金,3、国有资产处理等非税收入支出,4、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年终困难补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46.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1.06万元,增长6.19%,主要是因为1、中央、省局下达的专项经费,2、抚恤金,3、国有资产处理等非税收入支出,4、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年终困难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46.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18.65万元,占76.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80.6万元,占12.4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03.68万元,占4.6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27.27万元,占5.66%;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6.74万元,占0.7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15.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4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0.3万元,支出决算为21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022年12月养老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6万元,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022年12月职业年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7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一次抚恤费(1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5.78万元,支出决算为10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022年12月医疗保险。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1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有资产处理等非税收入支出,以及困难补助等开支。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剂部门经济科目。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主要原因是:支付了以前年度的市场秩序执法费用开支。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1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拨付食品安全监督专项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 68 万元,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拨付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44.7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用经费指标结转。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1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药品监管专项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0.02万元,支出决算为12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进出变动,数据有变。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才引进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柑桔宣传监管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6.75万元,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残疾人保障金支付金额是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7.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0.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0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84.23万元、津贴补贴195.34万元、奖金324.59万元、伙食补助费29.1万元、绩效工资150.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4.84万元、职业年级缴费2.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3.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96万元、住房公积金127.27万元、退休费38.3万元、抚恤金0.7万元、生活补助19.6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9万元。
公用经费246.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91%,主要包括办公费34.72万元、印刷费1.34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3.88万元、邮电费0.67万元、物业管理费0.37万元、差旅费28.58万元、维修(护)费4.16万元、租赁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89万元、劳务费0.62万元、委托业务费0.95万元、工会经费38.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44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往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今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48万元,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相等,无偏差。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89万元,支出决算为2.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相等,无偏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59万元,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相等,无偏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9万元,占64.51%,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9万元,占35.49%。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5个、来宾235人次,主要是有关工作检查及交流等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万元,主要是公务车辆维修、保险、加油以及过路过桥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6.23万元,比年上年决算数增加44.19 万元,增长21.87%。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余公用经费开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开支,无培训费开支。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5万元。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坚持“保运转、保基本、保重点”资金支出原则.
2. 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有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3.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4.根据内设机构的职责和分工,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5.单位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限执行;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度通过对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46.93万元,从绩效目标、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来看,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具体如下:
首先,部门(单位)职责。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统一管理计量、标准化及检验检测工作,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配合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其次,行业发展规划。1、全力服务民生。适时开展多样化惠民利民活动。一是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日、5.20计量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活动,免费提供惠民服务。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继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深入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练什么的原则,加强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实效,为监管、服务提供更多、更强、更有力的执法力量。
3、严抓食品安全。继续推进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社会共治”局面的形成。
4、严抓药械安全。强化药品生产企业日常巡查,贯彻落实药品GMP,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继续开展药品监督抽验和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不断强化药械经营环节质量监管,持续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行为。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监管,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药械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质量风险防控能力。
5、严抓特种设备安全。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突出重点时段、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前的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通过宣传、培训、服务和监管,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其主体责任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
6、严抓产商品质量安全。加强产商品的监督抽查,推进监督抽查与执法查处的有效衔接。组织开展多样化市场专项整治。充分利用检测机构的技术力量,逐步推动综合执法和技术执法有机结合,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7、强化证照管理。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行动中,加大市场主体证照检查和指导力度,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提高办照、亮照、悬照率,清理“僵尸”企业,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打下良好基础。
8、强化企业信用公示。要扎实做好年报公示工作,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完善年报工作机制,确保年报率进一步提高。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信息,即时信息抽查工作规范,严格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作用,推进多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落实到位。
9、强化打假治劣力度。继续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双打”专项行动,实施政企联手打假,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将打假贯穿于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行动中,建立打假常态化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多管齐下保护知识产权。
10、强化市场规范管理。加强农贸市场、农资市场、网络交易市场等各领域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强化规范经营自律意识,打击霸王条款、欺行霸市、掺假使假、不公平交易等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持良好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最后,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坚持“保运转、保基本、保重点”资金支出原;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公用经费;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年末存量资金大,预算完成率低,项目资金未能按预算及时使用,项目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采购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偏差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三是对绩效目标管理的认识不到位,在编制绩效目标工作中,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指用于综合预算管理的县直单位和乡镇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县财政足额承担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单位和乡镇的所有在职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以及独立核算差额和自收自支单位全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
4、死亡抚恤:指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等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指县财政足额承担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单位和乡镇的所有在职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以及独立核算差额和自收自支单位全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
6、住房公积金:指县财政实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的县直单位和乡镇,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10%安排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政府采购支出:指县机关事业单位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
13、药品事务: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4、食品安全监管: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15、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市场秩序执法: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麻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绩效自评报告
一、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我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机构13个、二级事业单位 6 个和18个派出机构。核定编制163名,实有在职人数135人,超编 0 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制度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落实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6.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配合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17.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8.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营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
19.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落实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20.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相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21.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2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4.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落实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及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25.负责职责范围内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年度绩效目标
1、全力服务民生。适时开展多样化惠民利民活动。一是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日、5.20计量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活动,免费提供惠民服务。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继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深入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练什么的原则,加强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实效,为监管、服务提供更多、更强、更有力的执法力量。
3、严抓食品安全。继续推进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社会共治”局面的形成。
4、严抓药械安全。强化药品生产企业日常巡查,贯彻落实药品GMP,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继续开展药品监督抽验和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不断强化药械经营环节质量监管,持续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行为。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监管,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药械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质量风险防控能力。
5、严抓特种设备安全。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突出重点时段、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前的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通过宣传、培训、服务和监管,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其主体责任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
6、严抓产商品质量安全。加强产商品的监督抽查,推进监督抽查与执法查处的有效衔接。组织开展多样化市场专项整治。充分利用检测机构的技术力量,逐步推动综合执法和技术执法有机结合,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7、强化证照管理。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行动中,加大市场主体证照检查和指导力度,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提高办照、亮照、悬照率,清理“僵尸”企业,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打下良好基础。
8、强化企业信用公示。要扎实做好年报公示工作,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完善年报工作机制,确保年报率进一步提高。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信息,即时信息抽查工作规范,严格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作用,推进多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落实到位。
9、强化打假治劣力度。继续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双打”专项行动,实施政企联手打假,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将打假贯穿于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行动中,建立打假常态化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多管齐下保护知识产权。
10、强化市场规范管理。加强农贸市场、农资市场、网络交易市场等各领域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强化规范经营自律意识,打击霸王条款、欺行霸市、掺假使假、不公平交易等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持良好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年度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收入2246.93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2015.33万元,年度预算追加231.6万元。实际总支出224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7.04万元,占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的102.57%,占全年总支出的91.99%:项目支出179.89万元,占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的8.93%,占全年总支出的8.01%;年度无结余。
1、 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23年初批复预算基本支出1866.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8.33万元、公用经费128万元。2023年决算基本支出2067.0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00.71元,增加了10.75%,其中:人员经费1820.82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82.49万元,增加了4.75%;公用经费246.23 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18.23万元,,增加了92.37%。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4.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9万元,出国考察经费 0万元。实际“三公”经费支出4.48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公务接待费2.89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4.51%,公务用车运行费1.5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5.49%。“三公经费”结余 0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
(1) 坚持“保运转、保基本、保重点”资金支出原则.
(2) 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有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3)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4)根据内设机构的职责和分工,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5)单位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限执行;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5月26日,副县长刘绍有组织各乡镇在县政协六楼召开工作推进会,5月29日,县委书记江涛亲自调度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通过推动食品安全提质增效这个重要抓手,快速响应、严格要求、细化措施,认真推动建立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机制,即“两个责任”机制落地落实,“食安湖南综合服务平台季度”“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前三季度全市排名靠前,问题已全部整改。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社会不良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截至12月底,办理各类食品案件64起,罚没款32.64万元。
2.严守药品安全底线。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疫苗专项检查、农村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在零售药店设置“惠民专柜”,得到群众一致好评。截至12月底,共结案24起,罚没14.58万元。
3.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3年紧紧围绕“保安全、守底线、促民生”开展工作,重点开展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气瓶充装,厂(场)内机动车辆检验和使用登记,电梯维保和检验检测,医用氧舱、医疗卫生行业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截至12月底,共立案7起,罚没10.1万元。
4.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燃气具经营企业专项整治、消防产品、烟花爆竹、学生用品、春耕农资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办理案件50起,罚没16.2万元。农资执法为老百姓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加大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力度,受理器具1517,受检率100%,合格率99%。
5.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成效明显。2023年,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按照要求,组织专班,勤调度、重督查。截至12月底,2023年新增市场主体2618户,其中新增企业946户,新增个体工商户1672户,新增个转企30户,企业网办率96.08%,企业设立准时率达100%。
6.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持续推动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迈入新阶段。2023年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八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股室。聚焦企业开办“零成本”要求,为新办经营主体提供免费印章刻制服务。截至12月底,为新办1107户企业免费刻章1107套,减免费用35万余元。开展了信用修复指导服务专项行动,实时助企纾困,已帮助修复经营主体8家。
7.知识产权工作开创新局面。目前我县发明专利拥有量46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2件(麻阳冰糖橙、麻阳红糖),马德里商标1件(苗子佬),有效驰名商标2件(麻阳柑桔、利农科贸),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麻阳柑桔、麻阳小籽花生、麻阳白鹅)。2023年,我县正在积极申报冰糖橙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8.推进智慧监管。以“智慧监管中心”试点县为契机,设立智慧监管指挥中心,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向智慧监管延伸,提升监管效能,目前已纳入平台监管食品、药品等重点企业75家,实现了“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广泛发动”的目标,打造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新格局。
9.强化信用监管。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效推进。2023年召开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席会议,查处无照经营案10起。全县已年报企业3424户,年报率99.51%;已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729户,年报率95.17%;已年报个体工商户17092户,年报率95.64%,年报工作处于全市前列。截至目前,111项市场监管事项已经落实到相应业务股室并确定了其工作职责。同时,录入覆盖本级事项89条,行政检查数据录入103起,行政处罚数据录入230起,其他事项数据录入17起。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均按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录入行政许可信息3096条,行政处罚信息112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归集率、公示率均达到100%。
10.加强广告网络交易监管。开展校外培训广告、养老领域广告、网络培训机构、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虚假宣传等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办理各类案件7件,罚没收入6.28万元。
11.重点领域严格执法。强化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监管执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严格执法不放松。2023年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50起,行政罚款139.1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起,有效打击了各类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树立了执法权威,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监管秩序。
12.探索包容审慎执法。不断推进执法作风转变,规范监管执法,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实行差异化和柔性执法办法》、《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清单》(第一批)(第二批),让柔性执法有“温度”,包容执法有“尺度”。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年末存量资金大,预算完成率低,项目资金未能按预算及时使用,项目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采购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偏差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三是年初预算不到位,有调整预算现象。四是对绩效目标管理的认识不到位,在编制绩效目标工作中,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六、改进措施与建议
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完成率。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完善项目责任制,业务科室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项目实施,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减少存量资金,切实提高预算完成率及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