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度工作的情况汇报

根据《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内报告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麻办〔2018〕47号)文件精神现将麻阳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工作情况和2019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地把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根本职责及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坚持以改革创新、创先争优为动力,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

(一)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1.摸清底数,全面巡查。

为保证全县食品安全,我们下大力气摸底、巡查。截止目前,全县食品生产企业25户,食品流通单位2026户,食品小作坊30户,餐饮服务单位623户,基本做到了全年每户巡查不少于1次。特别是今年受理食品经营单位783家,新发《食品经营许可证》603家,延续、换证180家,进行了重点巡查,确保安全无问题。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2018年,我局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各种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同时,充分发挥食安办牵头作用。积极向县局领导汇报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好各项任务,食品安全工作已列入各乡镇政府和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绩效考核,为保证2018年食品安全各项任务的顺利开展和实施,7月份,县人民政府出台了《2018年食品安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通过了《麻阳苗族自治县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突出重点,专项整治。

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协同共治力度,全县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四小”整治秩序开展。重点对全县豆制品、米酒类加工小作坊进行摸排整改,共检查小作坊35家,对梅水桥张时春豆腐店进行了改造。“护苗”行动扎实有力。联合县教育局等部门对全县100余所学校及幼儿园食堂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校园周边100米内104家小餐饮及42家小食品店进行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0余台次,执法人员300人次,下发监督意见书41份。“一桌餐”“私房菜”整治有效开展。粘贴公告300余张,共出执法人员308人次,共检查188家餐饮单位,其中无照无证餐饮1户,有照无证经营者1户。非洲猪瘟疫情处置和防控稳打稳抓。对生猪养殖场、农贸市场、专营店、超市、便利店、生猪肉销售摊点、冻库及学校幼儿园食堂生猪和肉制品进行摸底全面排查,销毁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肉制品1000余公斤。此外还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护源”行动、食品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大检查、食品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瘦肉精”专项整治,有效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四是严格日常监管,积极配合县人大开展食品安全“米粉”调查检查,开展“元旦、春节、5.1、端午”等一系列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酒类整治专项行动和守护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检查,并开展农村(社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4.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联合宣传工作

    通过“3.15”“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食品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假冒伪劣食品的识别能力,震慑了不法商贩的制假、售假行为,提高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责任感。

5.建章立制,落实责任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新调整了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并制定出台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8年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文件,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二)药品医疗器械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开展情况

1.抓重点,常态化开展零售药店经营整顿。为防止零售药店GSP认证后出现滑坡、回潮现象,我们认真谋划,多措并举,保持严管态势不放松。一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列出重点检查单位,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采取事先不通知、双随机方式,对100家药店(含零售连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连锁门店以“统一采购配送”的”“四统一””、执业药师(药师)在岗、远程审方实行情况、冷藏药品储存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二是对存在问题分类跟踪处理不放松。对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超范围经营等行为的单位移送稽查,对“四统一”执行不到位的药店,连锁总部负责人分别进行了集中约谈,下发责改通知书,规定整改时限;三是召开全县零售药店质量例会。召开为积极应对吉林长春生物疫苗事件,全县药品企业和医疗机构约谈警示会,对零售药店检查总体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通报,对问题严重单位逐一点名批评,要求各连锁企业和零售药店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限期一个月时间,对私设仓库、四统一执行不规范、超范围经营、含麻制剂经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再发现问题必将从严处理。

2.严规范,抓好药械准入和日常监督管理。一是严格审批,做好药械经营许可工作。及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等服务,严格标准和办理流程,2018年共完成药品许可事项23件,其中开办6家,换证10家,变更7家;

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的药品质量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怀化市局,对龙源、怀仁连锁公司分店,以及利群大药房开展了GMP认证跟踪检查,对市局检查存在的缺陷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加大对具有基本药物配送、特殊药品经营资格的县医药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做到每季度检查一次。督促其加强对基本药物、特殊药品等进货、验收、储存、出库、运输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止不良因素对药品质量造成影响;三是落实新要求,切实加强医疗器械监管。认真贯彻新出台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精心准备培训课件,对全县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和器械负责人进行了一次专题培训。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近年来新修订的器械法律法规收集整理,制定了《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法律法规汇编》,分发给全县涉械单位,为其强化法律法规学习提供指导。全年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企业20家次,限期整改11家;全县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乡镇以上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社区门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县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了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医疗器械的水平;四是认真做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和卫计委联合召开2018年医疗机构药械监管暨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会议,对2017年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对2018年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要求。2018年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332份,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84份,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47份。

(三) 加大执法力度,做好稽查工作

1.食品药品工作及违法案件。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剑指民生重点、舆论热点和行业难点,查处一批药品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生产经营药品企业,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取得明显成效。全年截至11月28日共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465家次,保健品经营单位38家次,化妆品经营单位78家次,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168家次。责令改正49家次;立案查办四品一械案件121起,截止2018年11月28日结案95起,其中食品50起,保健食品1起,药品32起,医疗器械12起。共没收违法所得5.75万元,罚款32.16万元,罚没款34.92万元。针对年初任务数87起,2018年我局全年完成95起,完成率109%。同比增长43.93%。同比案件数提升的原因为今年加大了医疗器械以及全县学校、幼儿园的相关案件的查办。

2. 质监领域工作及违法案件。重点放在产品抽检、检查强制性产品的两证的监督检查,农资专项打假活动以化肥、农药、等产品为重点,深入农村,狠抓源头,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活动,对化肥产品的标识、净含量、许可证等内容进行检查。定期监督检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三轮、四轮电动车专项行动”、“春季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检查有关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20家。质监领域共查办违法案件9起,没收违法所得0万元,罚没款16.03万元。

3.工商领域工作及查办案件。主要在4.26日进行“世界知识产权日”、“新不正当竞争法”、“打击传销”的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麻阳食事药闻”发布世界知识产权与打击传销相关知识,在麻阳主干道上利用电子led屏幕进行新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的宣传。落实打击传销与知识产权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的宣传活动。通过“红盾行动”、“烟草专项行动”以及“商标广告”、“清风行动”等专项行动的开展,共检查流通领域经营户65家次,查办假烟、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产品等案件14起,罚没款11.6万元。

(四)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的情况。

案件办理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例如:《食品安全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案件的办理,设立案件评审委员会,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后依法定程序进行处罚,并通过县公安局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经济侦查大队与县检察院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检查联络室建立协作衔接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畅通行政执法、案件移送、立案侦查等环节的衔接,提高了监督效率。案件按照“谁处罚、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案件通过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主体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与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双公开。案件公示率达到100%。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全面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从立案到结案建立台账制度,专人管理,提高案件查办率。建立案件统计分析常态机制,及时、准确收集汇总案件办理情况,做好案件统计分析。

(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及日常的巡查工作。今年目前为止累计出动人数230余人次,对90多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轮流检查,对小型企业、个体业主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了排查,重点检查了学校、医院、商场超市、燃气公司、宾馆及单台设备较多工矿企业、高铁建筑工地等单位,确保节日期间及日常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深化安全责任制建设,层层签订安全承诺书,我局已与全县60余家使用单位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重点单位100%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进一步完善了安全责任体系,有效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依法应承担的安全主体责任。

认真学习了《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并对气体经营公司、嘉鸿水岸小区、金湘钢铁公司等重点监管对象进行了宣贯,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到“一必须、五到位”。认真做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系统网我县特种设备定检到期日期,我局督促使用单位及电梯维保单位做好迎检工作,并提前一个月向市特检院报送了检验申请,确保了在用特种设备定检率达99%以上。及时处理电梯投诉3起,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锦江财富中心答疑解惑,指导水岸明珠小区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改革,建立责任完善体制,组织维保单位学习,提升我县电梯维保质量,建立电梯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进小区开展宣传咨询,散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全县电梯参保单位10余家。加强执法监管,先后查出各类事故隐患30多处,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18份,查封电梯5台,移送特种设备案件3起,消除重大事故隐患5起,一般事故隐患20多起,从而保障了我县特种设备安全,全年无事故。

(六)产品质量计量监督和标准化认证

加强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监管,为确保产品质量提升,加强通过日常对企业巡查和产品抽验。一年来巡查企业32余次,产品质量抽验检验13批次,在去年产品质量抽验检验10批次上增加了3批次,抽的产品通过检验均为合格产品。开展认证认可工作,贯彻落实和推进国家、省市级认证认可工作规划。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日常监管,今年6月份联合县交警队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资源能力、检验流程及投诉举报情况作了重点检查。开展出租车计价器计量监督专项检查,10月份联合麻阳苗族自治县公路运管所、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交管中心执法人员,对本县两级出租车公司运行的出租车计价器计量监督执法检查。

(七)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情况

结合实际,立足职能,在流通、消费等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自1月来,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案件78起。其中来人投诉42起,3.15平台投诉16起,县长热线交办投诉案件20起。到目前为止已成功调处消费者投诉案件58起,1起正在调查中。

二、2019年工作计划

不遗余力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质量强县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做好标准化和计量工作;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做好产品生产、商品流通的监管工作,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加快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企业信用公示制度,保障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顺利实施;加强消费维权机制建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重点内容及工作措施                            

严格监管,打造严密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一要进一步提升食品经营单位安全水平;二要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大无证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经营“小门店”、食品批发市场(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安全监管力度;三要加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风险抽查力度,增加抽查数量和抽查频次;四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稽查应急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五要重心下沉,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把人财物资源更多地向基层倾斜,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药品安全防线;六要关口前移,强化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科学监管、效能监管,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上多下功夫;七要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向企业员工发放告知书,动员生产企业员工举报企业违法行为。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信用约束机制。要以工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快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企业信用公示制度,保障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顺利实施,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切实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同时,宽准入、严监管,对符合条件的个体户及企业要依据法律及予以办照,对上级各项补贴政策要严格落实到位,做好创业富民工作。

做好商标、合同、广告监管工作,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商标监管服务工作早谋划早实施,扎实推进商标培育发展战略,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强化侵权案件查处工作;充分发挥合同、服务、维权的重要作用,持续创新合同监管举措,继续推进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动产抵押助企融资作用,推动企业“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深入开展;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广告秩序、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健康诚信的广告市场环境。

加强消费维权机制建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大力抓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针对人民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的影响力和案件查办工作的威慑力,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继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严打态势,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对涉传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办,坚决遏制传销发展蔓延势头。认真做好传销受害人员解救和参与传销人员疏导、教育、遣返等环节善后处置工作。加强对传销活动的动态监控和舆情监控,积极预防传销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群众辨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在打假维权和打击传销等方面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建立双方协作机制。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开展质量强县工作。加强重点监管,对重点企业、重点设备、重点县域加大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在基础普查的基础上对电梯进行全面普查。特种设备重点企业要加强监察;重点设备如电梯、锅炉等,对重点设备停用的要报停,做好停用登记手续;重点县域如超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好跟踪回访。

切实做好标准化和计量工作,完善惠民服务。大力推进标准化战略,提升地方产品竞争力;以民生计量工作为重点,优化计量市场环境。深化加油站、商店超市、大型集贸市场等重点领域的计量标准化管理,开展电子秤专项检查。建立健全诚信计量体系,提升服务行政监管的能力。

麻阳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