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依据《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怀化市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怀市监食〔2026〕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抽检监测任务

2026年,全县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480批次。其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30批次,专项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50批次。具体任务分配详见附件1。

二、任务分工与实施要求

(一)抽检对象。坚持问题导向,以餐饮食品、地方特色食品、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加大农兽药残留、果蔬保鲜剂滥用等风险项目抽检力度。聚焦本县主要批发市场、菜市场销售的米面油肉蛋奶果蔬等大宗食品,开展常态化抽检。围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你点我检”活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等开展专项抽检。对上级任务已覆盖的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原则上不重复抽检。原则上不抽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

(二)抽检品种及项目。开展专项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时,除完成必检品种和必检项目外,应结合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完成可选项目不少于2个(见附件3)。抽检必检品种数量占计划重点品种数量的35%左右,其完成的批次量占总任务的20%左右。食用农产品自选品种和项目可参照省、市局提供的检验品种及项目,检验项目原则上不少于4个。预包装食品抽检品种和项目在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项目表(参照市局文件附件2)中选择,检验项目原则上不少于6个。适当减少预包装食品抽检任务量。

(三)抽样场所。重点覆盖辖区内主要批发市场、菜市场、小食杂店、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加强对学校周边、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流动摊贩集中区域的抽检覆盖。可根据监管需要对网络销售(含生鲜电商、直播带货、网红餐厅等)环节进行抽检,网络环节抽检比例不低于15%。

(四)抽检时间及频次。统筹考虑时间、区域、品种因素,均衡开展抽检,避免抽样过于集中。根据本地食品消费特点、季节因素等确定抽样频次和批次,对既往抽检连续2年以上未检出不合格的企业减少抽检批次,降低小微经营主体抽检比例。对节令性食品在节前及时开展专项抽检。食用农产品实行“周周检”。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校园、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掺杂掺假等突出问题,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生鲜电商、餐饮外卖等新业态,多批次抽检不合格和信用 风险高的企业,加大抽检力度。对舆情反映问题实施“随时检”,对检出禁用农兽药、非食用物质等严重风险建立快速响应机制、追查源头。严格落实省域重大风险治理行动要求,选取 1—2个我省食品安全突出风险开展重点抽检和治理。

(二)提升抽检效能。优化抽样方式,加大对食品原产地、网络销售产品仓储环节、连锁超市大仓、人口密集地区抽检比例。聚焦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销售场所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推进“检管结合”,抽样人员结合监督检查开展,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对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企业,抽检数据作为开展飞行检查和技术帮扶的重要依据。加强承检机构管理,综合运用数据抽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强化质量评价和考核,对存在问题的承检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涉嫌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报告的及时通报认可检测部门。

(三)强化社会共治。推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常态化规范化,用好民意征集系统,广泛收集群众关切的食品品种、抽检场所、检验项目,增加“你点我检”抽检批次量。探索组建食品抽检蓝军队伍,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精准识别食品安全潜在风险。坚持“时、度、效”原则和抽检信息公开有关要求,风险抽检结果及相关处置信息不对外公布,稳妥公布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和核查处置信息,加强敏感信息审核把关,加强对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公布抽检信息的指导。

(四)深化核查处置。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要求,按照“五个到位”原则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将核查处置与信用监管深度融合,抽检不合格信息及时归集至企业信用档案,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开展多批次抽检不合格生产企业治理行动,常态化运用“三书一函”,对多批次抽检不合格及跟踪抽检仍不合格的企业开展核查处置“回头看”。加强核查处置业务学习培训,组织核查处置案件和数据质量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对问题突出企业开展精准帮扶,推动实现“处置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风险、提升一个产业”。

(五)提升数据规范。强化抽检监测数据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加强国抽信息系统使用培训,按要求在线组织抽检、规范填报数据。在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时,注意采集农业农村部门推广的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和肉类产品电子检疫证明等信息。加强抽检数据与智慧监管平台互联互通。不合格数据已在国抽信息系统完全提交且检验报告已送达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不得撤销处理;其他已提交数据在撤销和退修前应经省局审核同意,涉及不合格样品的在办理退修前应通知领办核查处置任务的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按需开设国抽信息系统账号,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清理调整。

(六)加强预警交流。加强食品抽检数据统计分析和风险 研判,编制年度统计分析报告,强化结果运用,及时向卫健、教育、农业、民政、海关等部门通报监督抽检情况。建立健全常态化食品抽检监测风险会商研判机制,科学分析监测结果,排查潜在风险隐患。风险抽检发现的有关风险信息向同级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和海关等部门通报,强化风险评估和源头管控。

(七)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开展抽样、检验、结果报送、核查处置及信息公布工作,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抽检信息,不得在抽样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或接受馈赠,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发现有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各市场监管所应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本辖区抽检实施方案报局食品协调股备案,并于2026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年度抽检计划任务。

     

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7日

附件: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