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申请,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麻阳楚济堂大药房四分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湘CB74510282 )。

自公告之日起,该企业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药品经营活动。

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