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在日常监督抽检中发现有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检验报告编号:(NCP22431226570815487、NCP22431226570815484、NCP22431226570815485)),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麻阳分公司经营的泥鳅、老姜、嫩子姜,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及镉(以Cd计)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2日将检验报告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给当事人,并告知其相关权利,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泥鳅、老姜、嫩子姜。经立案调查,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麻阳分公司采购的泥鳅共计5公斤,被抽检掉1.412公斤,剩余不合格的泥鳅后面已自行处理,未再销售;采购的老姜共计10公斤,被抽检掉2.476公斤,剩余不合格的老姜后面已自行处理,未再销售,采购的嫩子姜共计10公斤,被抽检掉3.128公斤,剩余不合格的嫩子姜后面已自行处理,未再销售,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麻阳分公司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已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麻阳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