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县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4、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5、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6、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7、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8、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

9、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10、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2、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境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4、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15、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6、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为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11个(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计划财务股、改革发展规划股、乡村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化股、农业社会事业促进与农业资源保护利用股、种业种植管理股、养殖业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田建设与农垦股),股室13个(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麻阳苗族自治县柑桔业化办公室、麻阳苗族自治县绿色食品事务中心、麻阳苗族自治县种子管理站、麻阳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麻阳苗族自治县土壤肥料工作站、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麻阳苗族自治县粮油作物工作站、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科技教育站、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信息站、麻阳苗族自治县经济作物工作站、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监督中心、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计24个职能股室,下设4个二级单位[农机事务中心、农村经营服务站、柑桔开发办、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核定编制135人,其中,行政编13人,事业编122人,2021年12月止实有人数249人,其中在职159人[全额:141人,自收自支18人],提前离岗人员0人,内退人员0人,退休人员90人(其中自收自支退休人员2人)。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专用车辆1台(主要用于科技入户直通到户),摩托车2辆(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检测下乡抽样) ,

(二)决算单位构成。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12874.39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2270.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95.75万元,减幅14%。主要是因为2021年上下各部门打紧开支,厉行节约。

2021年度支出总计 12874.39 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895.7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95.75万元,减幅14%,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公用经费减少及2021涉农整合资金等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 1060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0603.8万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0%;经营收入 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 10978.67万元,其中:基本 2725.7万元,占24.83%;项目支出 8252.97万元,占 75.17%;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经营支出 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603.8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143.13万元,减幅9.73%,主要是因为2021年度公用经费减少及2021涉农整合资金等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978.67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720.88万元,减少13.55%,减少主要原因:2021年人平公用经费及涉农整合资金等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978.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3.61万元,增加1.9%,主要是涉农整合资金等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978.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5 万元,占0.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0万元,占2%;卫生健康支出 94.65万元,占 0.86 %;节能环保支出3.35万元,占 0.03%;农林水支出10517.27万元,占95.8 %;住房保障支出 142.15万元,占1.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225.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1097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0.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支出决算数包含了追加下达的财政拨款,所以2021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 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未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170.83万元,支出决算为20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数增加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1位退休干部病逝年中追加抚恤等指标。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9.08万元,支出决算为 9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

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6、节能环保支出(类)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67.8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改厕资金由县级财政直接拨付到各乡镇再由乡镇政府拨付到实施承包方。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733.97万元,支出决算数210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4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3.76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27.37万元,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资金紧张单位支出未能及时支付。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4.93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30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结构调整补贴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77.79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生产发展411.98万元,决算数大于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

年初预算为155万元,支出决算200.4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指标追加。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587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指标追加。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护与利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76.63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2221.8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指标追加。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672.6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中指标追加。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302.5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2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3290.6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110.9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23、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83.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24、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19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25、住房保障支出 (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8.89万元,支出决算为14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088.96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63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  636.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37%,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为 14.18万元,完成预算的94.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三公经费”的支出额度,争取该项支出逐年下降。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 9万元,支出决算为 8.83万元,完成预算的98.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增加3.89万元,增长78.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迎检次数增多。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6万元,支出决算为 5.35万元,完成预算的89.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小及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66万元,增加14.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渔政执法工作长期下乡,公务用车下乡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83万元,占62.2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35万元,占37.7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83万元,全年共接待会议团2个、来宾883人次,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人员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主要是车辆燃油和维修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1.2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314.23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经费不足导致。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6.57万元,用于召开柑桔采摘节、柑橘业推介会、全县农业工作等会议,人数400人,内容为柑橘业推广;开支培训费6.78万元,用于开展柑桔大实蝇、砂皮病综合控防经费支出及再生稻生产技术推广、污染面源、改厕等农业技术推广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开展柑桔大实蝇、砂皮病、溃疡病等综合控防,黄龙病、扶桑棉粉蚧等重大病情的监测及处置;本年度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无此项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696.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4546.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3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下乡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有 11个,涉及资金8252.97万元,其中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11.98、农村合作经济200.4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587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护与利用176.63、高标准农田建设2221.86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672.65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302.52万元、其他扶贫支出3290.6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110.96万元、农业生产补贴83.3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95万元等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75.17%。

组织对1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52.9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a.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587万元,主要是2020年省厅下达绩效目标任务数40个,补贴资金587万元,2020年实际完成40个实施主体项目建设,建设高温库19445.87立方米,验收合格率100%,补贴资金发放到位率100%,共发放补贴资金587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100%。

b. 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2221.86万元,绩效目标是新建高标准农田2.47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际完成高标准农田2.47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大幅提升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06万亩,采取第三方监督加村民监督的方式加强质量监督,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总体项目进度达到100%,财政平均亩补助水平达到了1600元;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亩均增收100公斤以上,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93%,耕地质量和水资源利用率得到了逐步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项目区农田的水源、灌溉、排水、宜机等问题,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c.生产发展资金411.98、农村合作经济200.4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护与利用176.63、其他农业农村支出672.65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302.52万元、其他扶贫支出3290.67万元、农村综合改革110.96万元、农业生产补贴83.3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95万元计5444.11万元,主要用于:带动贫困户发展冰糖橙、黄桃、猕猴桃、肉牛等种养产业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奖补,2021年共发放奖补资金1075万元,新型经营主体帮扶贫困户6001户20980人;培育村级产业扶贫合作社组织,给村级产业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重点帮扶由村支两委及扶贫工作队确定的“三无一有”和人均收入边缘化贫困户,与合作社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享受合作社5年固定分红。县财政给予合作社2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其中50%的资金量化为本村“三无一有”和人均边缘化贫困户入股到合作社,用于合作社产业提质升级改建,30%的资金用于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20%的资金作为合作社奖补。2021年支出贫困村帮扶合作社培育和扶持资金385.72万元。完成全县91个贫困村帮扶。通过修建产业机耕道、生产便道、蓄水池、山塘和渠道修改等项目建设,改善规模相对集中连片产业基地的基础设施,降低农户生产成本。2021年共支付项目资金2012.7万元。通过项目建设,使全县产业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有效降低了农户的生产成本,实现农业增产,农户增收的目的,受益农户人口22000人。产业集群108.28万元、现代产业园集聚区258.7万元、粮食奖10万元、两区划定83.3万元等支出,实现了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群众满意的目标。

组织对农业农村局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78.6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2021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打造特色经济强县、建设生态长寿苗乡”的目标,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全力做好粮食生产、产业扶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监管、禁捕退捕、农村改革等方面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保运转的基础上打好脱贫攻坚战为统揽,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组织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本局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执行数为5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执行数为2221.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他扶贫支出等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执行数为5444.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奖补等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新建高标准农田2.47万亩,2.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93%,3.农户增收,受益农户人口22000人,4、新建渠道里程14.2公里,5、仓储冷链任务数40个,实际完成40个实施主体项目建设,建设高温库19445.87立方米,6、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7、受益人口满意度10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我单位自评得分,反映出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年初预算编制前瞻性偏低,造成预算执行偏低。

 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加强监管,做到监管机制环环相扣,不出现断层、行政单位的预算是财政总预算的基础,它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社会发展战略在行政单位预算中的体现,是单位行政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重要经济保证。因此,为保证预算编制的质量,在编制预算中,本单位遵循下列原则:合法性原则、完整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稳妥性原则、绩效性原则。

(3)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11个,已经将2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麻财绩〔2022〕1号)文件要求,我局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2021年度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进行自评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县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4、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5、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6、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7、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8、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

9、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10、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2、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境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4、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15、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6、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为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11个,股室13个,共计24个职能股室,下设4个二级单位[农机事务中心、农村经营服务站、柑桔开发办、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核定编制135人,其中,行政编13人,事业编122人,2021年12月止实有人数249人,其中在职159人[全额:142人,自收自支17人],提前离岗人员0人,内退人员0人,退休人员90人。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专用车辆1台(主要用于科技入户直通到户),摩托车2辆(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检测下乡抽样)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总收入 12874.39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 3225.59万元,年度追加调整7378.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2270.58万元。实际总支出1097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725.7万元,占全年总支出24.8%;项目支出8252.97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75.2%。年度结转结余1895.72万元,占总收入的 14.72%。

1、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272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88.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7%;日常公用经费636.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36%。本年度基本支出与调整后的预算基本一致。

人员经费 2088.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36.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行政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2、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包括业务工作专项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 8252.97 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万元,支出决算为 14.18万元,完成预算的9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三公经费”的支出额度,争取该项支出逐年下降。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 9万元,支出决算为 8.83万元,完成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增加3.89万元,增率87%。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6万元,支出决算为 5.35万元,完成预算的8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小及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66万元,增加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渔政执法工作长期下乡,公务用车下乡增加

3、资金管理情况

(一)预算配置

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 15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 11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4万元,变动率 27 %。

(二)预算管理

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3225.59万元,实际支出 10978.67万元,预算执行率 293%。其中,预算安排公用经费 246.98万元,公用经费实际支出 636.74万元,控制率257%。

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 15 万元,实际支出 14.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 6万元,实际支出5.3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 9万元,实际支出 8.83万元。

2021年,本单位贯彻落实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差管理审批程序。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预算执行

2021年末结转指标 1895.72万元,预算完成率100%。2021年初预算3225.59万元,年中追加 7378.21万元,预算控制率100%,控制率较好。

(四)预算管理

1、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规定,对现有的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办公用品支出、车辆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从控制目标、业务流程、审批权限及相关表单等进行规范。

2、实行厉行节约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对照机关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3、按要求做好部门预决算工作。

(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21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

五、存在的问题

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我单位自评得分,反映出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年初预算编制前瞻性偏低,造成预算执行偏低。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加强监管,做到监管机制环环相扣,不出现断层、行政单位的预算是财政总预算的基础,它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社会发展战略在行政单位预算中的体现,是单位行政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重要经济保证。因此,为保证预算编制的质量,在编制预算中,本单位遵循下列原则:合法性原则、完整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稳妥性原则、绩效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