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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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研究拟定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并监督实施。2、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农业产业政策,从本县的实际出发,引进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3、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指导监督耕地保养保护与改造;参与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4、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建设。5、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可持续性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荒滩,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在环境部门统一监督指导下,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6、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点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7、组织实施农业产业技术标准,负责全县直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农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监测;组织对农作物种子、农药及有关农业服务产品的登记。8、组织、监督对本县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农业行政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9、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10、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综合、指导、协调、服务职能;11、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小康示范村的指导协调;12、负责农业产业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管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规划实施、乡镇企业统计、县城经济考核等;13、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14、农业农村工作调研。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构成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局为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8个,股室13个,共计21个职能股室,下设 2个二级单位[柑桔产业化办公室、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

(二)2018年度决算不含下设的独立核算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公开决算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结余5.59万元,2018年度收入合计9917.8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17.88万元);2018年支出合计7283.9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639.5万元;总收入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7030.63万元即增加约243%,支出较2017年决算增加4402.31万元即增加152%。因涉农资金及上级专项的收入追加,较去年收支决算比重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33万元,约占总收入的 3.22%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37,约占总收入的 0.8%

3、节能环保支出270万元,约占总收入的2.72%

4、农林水支出8522.4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362.27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0万元、病虫害支出28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61万元、执法监管15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810.305万元、森林培育16.112万元、林业防灾减灾15万元、农村人畜饮水290万元、生产发展4014.8029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800万元、约占总收入的85.93 %

5、交通运输-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143.583万元,约占总收入的1.45%

6、国土海洋气象-国土资源事务支出484.1991万元,约占总收入的4.9%

7、住房保障支出95.91万元,约占总收入的0.9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总支出7283.97万元(基本支出2740.95万元占总支出的 37.63%、项目支出4543.02万元占总支出的62.3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33万元,约占总支出的 4.39%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37,约占总支出的1.13%

3、节能环保支出270万元,约占总支出的3.71%

4、农林水支出5888.5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265.4547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0万元、病虫害支出28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61万元、执法监管15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5.59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810.305万元、森林培育16.112万元、林业防灾减灾15万元、农村人畜饮水290万元、生产发展3272.1135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0万元、约占总支出的 80.84%

5、交通运输-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143.583万元,约占总支出1.97%

6、国土海洋气象-国土资源事务支出484.1991万元,约占总支出的6.64%

7、住房保障支出95.91万元,约占支出1.32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结余5.59万元,2018年度收入合计:9917.8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8年支出合计7283.9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639.5万元;总收入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7030.63万元即增加约243%,支出较2017年决算增加4402.31万元即增加152.77%。增加的原因是涉农资金及上级专项追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7283.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去年的2881.66万元增加4402.31万元增加152.77 %

(二、财政拨款总支出7283.97万元(基本支出2740.95万元占总支出的 37.6%、项目支出4543.02万元占总支出的62.4%)

(三)、财政拨款支出7283.97万元的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33万元,约占总支出的 4.39 %

2018年预算数为199.66万元增加60%,增加原因是年中指标追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37,约占总支出的1.13%,等于年初预算金额

3、节能环保支出270万元,约占总支出的3.71%,2018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原因为年中项目资金的追加

4、农林水支出5888.5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265.4547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0万元、病虫害支出28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61万元、执法监管15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5.59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810.305万元、森林培育16.112万元、林业防灾减灾15万元、农村人畜饮水290万元、生产发展3272.1135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0万元、约占总支出的 80.84%,比2018年初预算1437.79万元增加4450.79万元增加309%,增加原因是年中上级项目资金追加及人员工资调整等因素。

5、交通运输-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143.583万元,约占总支出的1.97%。2018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增加原因为年中项目资金收入支出追加。

6、国土海洋气象-国土资源事务支出484.1991万元,约占总支出的6.64 %,2018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增加原因为年中项目资金追加。

7、住房保障支出95.91万元,约占总支出的1.32%,等于2018年初预算数95.9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0.95万元

(一)人员经费 1830.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8%%

1、工资福利支出1618.8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84.91万元、津贴补贴218.64万元、奖金210.58万元、绩效工资176.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9.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6.74万元、住房公积金95.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59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1.25万元,其中抚恤金90.36万元、生活补助11.85万元、救济费1万元、医疗费补助17.78万元、奖励金8.77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37.1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36万元 。

(二)、公用经费910.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2%

1、商品和服务支出788.04万元,其中办公费63.65万元、印刷费36.34万元、咨询费0.5万元、水费1.53万元、电费1.09万元、邮电费9.17万元、差旅费26.53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租赁费0.22万元、会议费98.18万元、培训费25.5万元、公务接待费26.42万元、专用材料费198.93万元、劳务费7.26万元、委托业务费89.99万元、工会经费27.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2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06万元 。

2、资本性支出122.8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4.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08.3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40.35万元,较2017年的15.84万元增加24.51万元,较2018年初预算的42.5万元减少2.15万元即减少5% 其中

1、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6万元占“三公”经费总支出的34.3%,较2017年支出的8.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5.65万元即增加68%,增加原因是扶贫等各专项检查增加

2、公务接待费支出26.49万元占“三公”经费总支出的65.7%,较2017年的7.63万元增加了18.86万元,公务接待156次,接待人员2650人。

3、2018年度“三公”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同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其原因是2018年度项目工作开展及验收检查开支的增加导致,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数量、规模、接待标准。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省市县相关绩效文件的通知,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对各级专项进行绩效评价并上报。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740.95万元,比2017年2515.18万元增加225.76万元,增加8.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工资津贴普调及年中报告解决追加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付总金额86.69万元,其中服务类咨询费支出14.9万元,货物类专用材料支出71.79万元.

(三)国友资产占有情况

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车1辆(主要用于农业执法检查),专用车辆1台(主要用于科技入户直通到户),麾托车2辆(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检测下乡抽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