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局领导员分工的通知
麻农党组〔2020〕1号
关于局领导员分工的通知
局属各股站室,局直各单位,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因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谭 洋: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主持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的全面工作。主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扫黑除恶、机关作风等工作,对全局重要考核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乡镇:锦和镇。
罗学艺: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主管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工作,负责班子成员跨分工的工作协调,同时对主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联系乡镇:吕家坪镇。
汪发国: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县域经济发展、种植业发展、种业管理、农药监管、科教、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技能培训、农业科技创新、农民素质教育等工作,分管种业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县美丽乡村办、科教站,联系县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同时对分管股站和联系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乡镇:板栗树乡。
沈鸿地: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农业机械化、农机监理等工作,分管农业机械化股,联系县农机事务中心,同时对分管股站和联系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乡镇:石羊哨乡,兰村乡。
李叶军: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信访、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武装、双联双促、畜牧兽医、渔业渔政、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管理、兽药饲料管理、行政许可、农业行政执法等工作,分管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养殖业股、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协助局长联系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同时对分管股站和联系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乡镇:岩门镇,谭家寨乡。
陈炼刚: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文明卫生创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业环境保护等工作,分管农业社会事业促进与资源保护利用股,同时对分管股室站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乡镇:郭公坪镇。
龚 余: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县委农办日常事务、人事、退伍军人管理、植保植检、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扶贫等工作,分管农田建设与农垦股、植保站、原种场,同时对分管股站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乡镇:江口墟镇,隆家堡乡。
龙永良: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纪委派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郑云晓: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改革发展规划、产业扶贫、产业园区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土壤肥料、耕地质量管理等工作,分管改革与发展股、土肥站,同时对分管股站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乡镇:兰里镇,黄桑乡。
邹承勇: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负责计划财务、农业统计、农业保险、招投标监管、经济作物、农业科学研究、柑桔产业发展、柑桔试验研究、柑桔无病毒苗木繁育管理、农业技术推广、现代农业政策扶持等工作,分管计划财务股、经作站、农技推广站、柑桔无病毒苗圃,联系县柑桔办、县柑桔协会。同时对分管股站和联系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乡镇:高村镇,和平溪乡。
滕 彬: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议案提案办理、巡察整改、重点民生实事、纪律督查、机关后勤、档案管理、惠农补贴、农业防汛抗旱救灾、粮油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粮油站、岩门公司、锦和公司、新兴公司,同时对分管股室站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乡镇:尧市镇,文昌阁乡。
金和菊: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业标准化生产、农村经营管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新营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减负、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会、老干、共青团、妇联儿童、计划生育等工作,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股、农产品检测中心,联系县经管站;同时对分管股站和联系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乡镇:大桥江乡。
张建华:副局长,负责绩效考核、小康建设、乡村振兴、乡村产业发展、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龙头企业(合作社)培育、农业信息、安全生产、农业经济普查、农业节会、招商引资、农业项目申报等工作。分管乡村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化股、绿办(品牌办)。联系乡镇:舒家村乡。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0年2月18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