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抓好粮食生产,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确保全年粮食产量达到11.51万吨以上。加强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生产指导,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推动完成8000亩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2.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推进柑橘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业废弃物治理,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还田、饲料化、能源化等利用方式,严禁秸秆焚烧,建成沿锦江河“十乡二十二村”乡村振兴示范带。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规范养殖场建设,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4.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增收。

5.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加强农业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围绕农资质量、长江十年禁渔、农村宅基地违建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各类涉农违法行为,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