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的通知》(国乡振发〔2023〕4号)与《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和公示、审核批准等程序,现将认定监测对象张剑玉等4户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麻阳苗族自治县2025年5月认定监测对象公告名单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日

附件:麻阳苗族自治县2025年5月认定监测对象公告名单

序号

县市区

乡镇

行政村

户主姓名

家庭人数

1

麻阳苗族自治县

黄桑乡

旧县村

张剑玉

5

2

麻阳苗族自治县

隆家堡乡

步云坪村

曾优龙

3

3

麻阳苗族自治县

吕家坪镇

姚潭村

郑芳刚

2

4

麻阳苗族自治县

高村镇

仓屋村

杨圣龙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