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的通知》(国乡振发〔2023〕4号)与《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和公示、审核批准等程序,现将认定监测对象张应军等47户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麻阳苗族自治县2025年2月认定监测对象公告名单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日



县市区

乡镇

行政村

户主姓名

家庭人数

麻阳苗族自治县

岩门镇

玳瑁坡村

滕建军

3

麻阳苗族自治县

岩门镇

团山村

龙枰丹

5

麻阳苗族自治县

高村镇

陶伊村

路法君

4

麻阳苗族自治县

隆家堡乡

塘头山村

陈凡

3

麻阳苗族自治县

岩门镇

玳瑁坡村

张青文

4

麻阳苗族自治县

岩门镇

岩田坡村

滕建铜

3

麻阳苗族自治县

隆家堡乡

三角坳村

王子坤

3

麻阳苗族自治县

舒家村乡

丁家村村

孙易林

5

麻阳苗族自治县

隆家堡乡

塘头山村

陈世强

3

麻阳苗族自治县

舒家村乡

红冬潭村

许启余

5

麻阳苗族自治县

岩门镇

玳瑁坡村

邢友友

5

麻阳苗族自治县

尧市镇

高洲坪村

刘光英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