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农〔2021〕6

关于印发《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工作方案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农村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26日印发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我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步伐,进一步保障我县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粮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优化区域农业生产结构、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根据耕地受污染状况,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替代作物,改变传统农产品种植模式及结构,加强耕地的修复治理,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实施,分级负责县人民政府统筹我县受污染耕地的种植结构调整和耕地修复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出台实施方案,明确政策措施。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技术指导,各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创新经营机制,扎实推进安全利用区和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和耕地修复治理工作。

(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综合考虑农产品品种特性、水土资源条件、市场需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宜耕则耕、宜草则草,积极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在受污染耕地重点集中区域推行可行的修耕控污措施,实现耕地有效利用,进一步保护地力。

(三)树立导向,整体推进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切实发挥农业生产者在产业选择、市场开拓、资金筹措、项目实施中的主体作用。强化财政资金的杠杆调节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和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三、目标任务

我县受污染耕地土壤总面积32582.33亩,2021年省里下达我县的治理目标共14977.381亩,其中安全利用类12729.121亩,严格管控类2248.26亩。

安全利用区,按照“风险可控制、技术可操作、经济可承受”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轻中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确保所产农产品污染不超标。

严格管控类耕地共2248.26亩,涉及9个乡镇23个村2719户。从2021年开始,我县受污染耕地一律退出水稻种植,引导农民和生产主体在严格管控区内全面完成种植结构调整,有条不紊地推进耕地修复治理,争取在5年内完成修复任务。

四、主要工作及经费投入

(一)在安全利用区,推广成熟可行的耕地修复技术2020年的工作实践表明,全面实施的“淹水灌溉+土壤调理+叶面阻控”组合控污措施是有效可行的,2021年继续推广该项技术模式力争通过2到3年的努力,实现受污染耕地91%的安全利用目标。

1.加强污染源头防控。对易受污染的地表水体周边农田,改造田间灌渠系统,实行灌排分离,建设生态沟渠,严禁工业废水和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城镇生活污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严禁将不符合农用标准的河塘淤泥还田或在基本农田堆放、倾倒,严禁工业污水处理厂和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产生的污泥用于农业生产。

2.防治农业废弃物二次污染。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建立农业废弃物包装物处理回收处理制度,加强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沼液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安全化利用,建设生态沟渠,强化有机肥料原料分类管理和有机肥质量检测,严禁重金属超标的有机肥和沼液施入农田,防止农业废弃物二次污染。

3.施用土壤调理剂。根据农时,在水稻分蘖末期,即水稻移栽后1个月左右,采用人工撒施的方式,将土壤调理剂均匀地撒施在土壤表面,每亩施用土壤调理剂60公斤,可以拌泥土一起施用。一般选在晴天无露水、风小时施用,稻田要求保持一定的水层。通过施用土壤调理剂提高土壤PH值,降低重金属等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活性和危害程度,阻控作物对土壤中污染物的吸收,提升土壤环境容量和抗凤风险能力。

4.优化水分管理,推广“水淹”法。水稻全生育期保持田间有水层,直到收割前7天左右自然落干,确保在抽穗前后20天这个时间段以内田间有水层。必须要晒田的丘块,要尽量降低晒田的程度和时间。

5.施用叶面阻控剂硅肥。在分蘖末期、孕穗期进行2次叶面喷施,每次每亩用量为30ml,兑水30kg,选择晴天下午进行细雾喷雾或参考其使用说明。

(二)在严格管控区,退出水稻种植,开展好种植结构调整和耕地修复工作。

1.划定实施区域。以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数据初步划定结果为基础,结合省农业农村厅提供的地图影像、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等资料,有严格管控类耕地任务的乡镇在严格管控类耕地区域结合实际开展摸底调查,划定种植结构调整或休耕实施区域。

2.调整种植结构。我县2248.26亩严格管控类耕地一律推出水稻种植,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在禁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的前提下,选择改种花卉苗木以及经过安全评估的特色果蔬、饲料作物等农作物,但不得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现状,不得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等。对积极进行种植结构调整或休耕的农户,按每亩400元进行补偿,连续补偿5年。

3.加强严格管控区耕地修复治理。出台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土地流转,鼓励和引进龙头企业,积极开展适度规模经营,为统一开展种植结构调整和土壤修复治理创造条件。引导龙头企业,在严格管控区域全面推广实施“深翻耕+土壤调理+秸秆离田”的组合治理污染措施。凡一次性流转受污染耕地200亩以上的大户或农业企业,并严格按要求开展修复治理的,经验收合格后,每亩奖补800元(其中400元用于耕地修复,另400元为种植结构调整补偿金),连续补偿5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县负总责、各乡镇具体负责”,将严管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作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进行动的年度重点任务,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农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压实乡镇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上下衔接和左右协调,形成统筹推进、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政策扶持加大对严管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的政策供给,充分发挥中央和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耕地保护补助等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创新补助政策、加大配套力度,对应调整粮食种植任务要求,制定种植结构调整补助标准。

(三)加强技术指导加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切实发挥科研院校在人才、技术等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专家团队,编制种植结构调整推荐技术目录。坚持因地施策,综合推广低积累品种替代、土壤酸碱调节、肥水调控、休耕轮作、秸秆离田利用等技术措施和农作制度。

(四)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排出时间表、任务书和作战图,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加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培训力度,提高专班队伍、农技人员、生产主体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五)注意舆情管控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是一个敏感的话题,涉及国家机密,有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开展工作,注意管控信息知情范围和安全传输,关注舆情动向,提前做好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