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麻阳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2、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3、为县委县政府制定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和咨询建议;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6、管理普查办、农村经济调查队和计算机站,组织协调全县城乡一体化工作和各项普查工作;7、组织指导全县统计调查、统计宣传培训工作;8、承办省市统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统计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法制股)、综合核算与经济研究室、业务股四个职能股室,下设四个正股级事业单位(农村经济调查队、城镇经济调查队、民意调查中心含普查中心、计算机站,均为全额拨款),核定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5人,事业编12人。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人员16人,退休人员10人(提前退休人员1人)。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379.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0.82万元,减少72.76%(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没安排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9.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
2、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379.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0.82万元,减少72.76%(减少的原因是2024年没安排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79.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0.82万元,减少72.7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82万元,占总支出的85.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9万元,占总支出的7%、卫生健康支出12.07万元,占总支出的3.18%、住房保障支出16.36万元,占总支出的4.3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239.84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6.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0万元。
2、项目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14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专项和商品服务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工作经费3万元、城乡居民住户调查工作经费5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经费8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189.82万元(包括含项目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比上年预算减少59.18万元。减少原因是没有安排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较上年决预算数减少2万元(“三公”经费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239.84万元(包括含项目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奖金2万元、医疗保险12.07万元、养老保险22.72元、住房公积金16.36万元。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6、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无新增资产
7、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约束。进一步树牢绩效意识,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指标设置质量,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原则,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硬化绩效目标约束。所有资金均需设置高质量绩效目标,未认真开展绩效评估的,不得申报;绩效不达标的坚决不予进入项目库。强化财审联动机制,将绩效、审计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有机衔接,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提高资金益。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我单位整体支出379.8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及项目支出13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住户调查经费5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经费8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