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统〔2024〕18号

麻阳苗族自治县统计局关于印发

《2024年麻阳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各股室队:

为认真做好2024年统计普法工作,现将《2024年麻阳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麻阳苗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4年5月9日


2024年麻阳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省、市、县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和《怀化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4年怀化市统计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立足统计工作实际,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各乡任务全面落实;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理念,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提升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引导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普法内容及对象

(一)普法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加强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

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再学习再推动。

3.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1.领导干部。重点宣讲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推动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

2.统计工作人员。重点宣讲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增强统计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提高依法依规履职的能力。

3.统计执法人员。重点宣讲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统计法律法规,以及统计执法监督有关制度规定,增强严格执法和规范执法能力。

4.统计调查对象。重点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湖南省信用条例》《湖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增强调查对象特别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5.社会公众。引导社会公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营造良好统计生态环境。

三、主要工作安排

(一)开展学法用法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重点学习内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各项工作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2.突出宪法学习宣传。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干部职工集体学法制度。将宪法、党章、党内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列入重要学习内容,将学法制度作为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的重要手段。

3.健全日常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利用专题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强国APP、国家统计局网络学习平台、湖南省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加强对宪法法律、党章、党内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推进学法常态化。

4.抓好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开展两次以上的警示教育,通报统计违纪违法案例,加强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以案促改。

(二)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创新普法形式和内容。制作普法微电影、短视频等,提高普法趣味性;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线上答题等活动,吸引公众参与;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抓手,通过普查员向市民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相关法律。

2.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3.深入学习宣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法治宣传月等重要法制宣传时点组织现场宣传活动,提升统计法治影响力。

4.积极与县委党校对接,继续推动《统计法》进县委党校主体班。通过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5.积极推进统计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结合经济普查、乡村振兴、平安建设、新文明实践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6.统计业务和普法相融合。注重法治文化与统计工作的有机融合,把统计普法宣传融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培训、走访调研、数据核查、统计执法等环节,多形式、多途径开展日常普法宣传活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法制)股要明确责任分工,在局普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严格考核工作,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组织协调,努力提升“八五”普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普法资金。为确保依法治理及普法宣传效果,要加大经费投入,满足宣传、表彰等方面支出的需要,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