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湖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县保健工作。

(十二)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麻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和信息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实有人员13名,下设股室11个:办公室(宣传股)、人事股(国际合作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科技教育股)、规划财务股(信息化股)、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综合监督股)、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医政医管股(保健工作办公室)、中医药管理股、医改办公室(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老龄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基建装备股等。内设二级事业单位8个,事业编制52个,实有人员49名。我单位所有内设二级事业单位财务不独立预算,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759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8.15万元,减少1%(主要是县域内常住人口逐年减少,卫生健康支出预算降低。)。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98.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31万;卫生健康支出7402.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18万元。

2、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759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8.15万元,减少1%(主要是县域内常住人口逐年减少,卫生健康支出预算降低。)。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98.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31万;卫生健康支出7402.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1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59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8.15万元,减少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31万元,占1.5%、卫生健康支出7402.91万元,占97.4%、住房保障支出71.18万元,占1%。(注意:根据单位实际支出功能科目有哪些就列出哪些)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993.12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2.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万元。

2、项目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6605.2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基层综合医改专项资金538.6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及医疗保险支出;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药物补助专项资金5104.6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服务支出及基本药物补助;计划生育专项资金961.96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993.1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9.55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减少51.32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减少84.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注:该项数据来源于2024年预算公开表中“收支总表”的“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下“商品服务支出”数。2024年同口径的行政运行经费预算数,各单位可以从2023年预算公开数据中查找。

2、“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了6.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6.15万公务接待费支出跨年在2024年结账。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和因公出国(境)未安排经费。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万元(包含水电费支出)、 工会经费13.2417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7583万元。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4年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计划。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 年末,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6、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无新增资产配置。

7、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我单位整体支出7598.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5个,涉及项目支出6605.28万元,其中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工作经费993.12万元,24项专项经费6605.28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