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文物领域体制机制创新。

2.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县文化、文物、广电、体育事业经费,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

3.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交流与合作。

4.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重点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特色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5.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和体育事业,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体育馆事业和基层文化体育建设;指导非公有性文化体育机构和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文物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6.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8.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等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

9.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县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拟订我县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

10.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11.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组织实施旅游饭店和旅行社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审批国内旅行社及设立旅行分社、营业部、经营网点和经营范围变更、备案;审核报批国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在县域内设立旅行分社、营业部、经营网点和经营范围变更、备案;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12.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全县有关院校开展旅游教育的有关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13.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制定全县体育竞赛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5.组织体育领域科学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6.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17.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业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18.承办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本单位业务股室、二级单位共20个,其中:业务股室10个,未独立核算二级事业单位3个,独立二级单位7个。共有行政编11个,事业编制28个,工勤编制0人,实有行政编制人员14人,超编3名,实有事业编制21人,超编0人,实有工勤编制6人,超编6人。截至2023年12月底,实有人数47人,其中在职41人(全额29人,差额5人,自收自支7人)临时工5人、劳务派遣1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表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收、支总计1435.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6.77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为:人员异动,公用经费、工资社保等开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收入合计1435.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5.4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支出合计143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5.4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435.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6.77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为:人员异动,公用经费、工资社保等开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5.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6.77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为:人员异动,公用经费、工资社保等开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5.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45万元,占10.4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7.75万元,占6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76万元,占7.1%;卫生健康支出34.75万,占2.42%;城乡社区支出2.65,占0.18%;农林水支出117.1万元,占8.16%;住房保障支出31.03,占2.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22.0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3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4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异动调整及办公费用的增加。其中:

①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决算为114.37万元;

② 2013201 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4.68万元;

③ 2011308 招商引资支出决算为1.5万元;

④ 2012301 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29.9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年初预算为856.74万元,支出决算为99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文物保护等开支增加和专用材料、设备费用的增加。其中:

① 2070199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决算为267.25万元;

② 2070101 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440.16万元;

③ 2070204 文物保护支出决算为92.72万元;

④ 2070307 体育场馆支出决算为20.78万元;

⑤ 2070306 体育训练支出决算为9.97万元;

⑥ 2079999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决算为166.8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85.76万元,支出决算为10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异动调整。其中:

① 2080801 死亡抚恤金支出决算为5.71万元;

②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

③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77.96万元;

④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决算为6.69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为33.58万元,支出决算为3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异动调整。其中: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34.75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的增加。其中:

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决算为2.65万元。

6.农林水支出

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调整。其中:

2130599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决算为117.1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45.96万元,支出决算为3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异动调整。其中:

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31.0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5.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5.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9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保、其他工资福利支付、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660.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0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7万元,完成预算的28.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本着一切从严从检原则,打紧公务接待开支,尽量做到能不接待决不接待,与上年相比减少0.0011万元,减少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7万元,完成预算的28.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本着一切从严从检原则,打紧公务接待开支,尽量做到能不接待决不接待,与上年相比减少0.0011万元,减少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7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个、来宾59人次,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人员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0.4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573.4万元增长87.05万元,增幅15.1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非工程项目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24.03元,用于开展文化人才服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人数23人,内容为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人才服务工作者培训。选派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拨付,主要用于购买人员保险、按规定解决差旅费等,我单位根据选派人员的服务时限和服务内容等进行统筹发放。下派人员按每人每天120元标准补助,用于教育培训、按规定解决差旅费等。选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选派队到受援地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和培训费用,每人每月补助300元,全年3600元,一年发放交通差旅补贴1400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 年度,我局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面积极作为。

年初,精心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将有限的资金与推动文旅融合发展、繁荣文体事业紧密结合。明确了旅游推广活动的预期成效、文化惠民工程的服务指标以及体育赛事举办的质量要求等具体目标。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监控各项支出。对每一笔资金的流向进行跟踪,确保其用于既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期的数据收集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同时,积极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全年的预算执行效果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问题。针对绩效未达标的项目,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下一年度的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提供参考,不断提升文旅广体局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围绕县委“打造特色经济强县、建设生态长寿苗乡”的目标,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部署,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实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我们充分发挥现有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功能,实行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免费开放。本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3年度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麻财绩〔2024〕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单位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现将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本单位业务股室、单位13个(其中未独立核算二级事业单位3个,业务股室10个)。共有行政编11个,事业编制28个,工勤编制0人,实有行政编制人员14人,超编3名,实有事业编制21人,超编0人,实有工勤编制6人,超编6人,单位退休人员26人。

二、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本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文物领域体制机制创新。

2.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县文化、文物、广电、体育事业经费,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

3.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交流与合作。

4.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重点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特色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5.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和体育事业,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体育馆事业和基层文化体育建设;指导非公有性文化体育机构和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文物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6.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8.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等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

9.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县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拟订我县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

10.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11.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组织实施旅游饭店和旅行社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审批国内旅行社及设立旅行分社、营业部、经营网点和经营范围变更、备案;审核报批国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在县域内设立旅行分社、营业部、经营网点和经营范围变更、备案;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12.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全县有关院校开展旅游教育的有关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13.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制定全县体育竞赛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5.组织体育领域科学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6.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17.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业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18.承办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23年度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收入1435.49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2022.04万元,年度预算追加-586.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实际总支出143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5.49万元,占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的227.8%,占全年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的0%,占全年总支出的0%;年度结余0万元,占总收入0%。

1、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1435.4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75.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99%;公用经费支出660.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01%。具体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620.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0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16.35万元(办公费58.59万元、印刷费0.45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4.28万元、邮电费0.94万元、差旅费11.81万元、维修(护)费200.91万元、培训费24.03万元、公务招待费1.097万元、专用材料费61.38万元、劳务费83.77万元、工会经费26.51万元、其他交通费0.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88.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34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实际“三公”经费支出1.09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8.86%,其中公务接待费1.09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8.87%。

3、资金管理情况

本单位通过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单位资金管理,强化内部会计控制,加强经济活动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等诸多措施,加强本单位的资金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本单位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实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我们充分发挥现有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功能,实行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免费开放,为全县广大群众提供经常性的文化服务;

2.全力提升文化服务品质,2023年开展送戏下乡200余场,开展节会活动50余场,参加省、市举办的文艺汇演均取得优异成绩;

3.努力促进文旅深度融合,狠抓旅游各项指标,2023年全县公接待游客179.08万人次,着力培育文旅品牌,稳步推进文旅项目;

4.着力发展全民健身失业,实施了城东体育场馆健身项目,开展全民健身活动28场次,完成裁判员及体育社会三级指导员培训 50余人,参加省市各类体育赛事获得优异成绩。

五: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2、年末存量资金大,预算完成率低,项目资金未能按预算及时使用,项目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2、建议县级预算安排好经费,确保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