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文旅广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麻阳苗族自治县文旅广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文物领域体制机制创新。
2.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县文化、文物、广电、体育事业经费,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
3.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交流与合作。
4.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重点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特色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5.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和体育事业,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体育馆事业和基层文化体育建设;指导非公有性文化体育机构和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文物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6.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8.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等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
9.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县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拟订我县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
10.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11.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组织实施旅游饭店和旅行社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审批国内旅行社及设立旅行分社、营业部、经营网点和经营范围变更、备案;审核报批国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在县域内设立旅行分社、营业部、经营网点和经营范围变更、备案;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12.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全县有关院校开展旅游教育的有关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13.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制定全县体育竞赛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5.组织体育领域科学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6.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17.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业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18.承办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设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1个,股室14个,共计15个职能股室。核定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15人,工勤编2人。下设9个二级单位。截至2021年12月底,实有人数43人,其中在职35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990.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90.1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比2020年度1071.96万元减少81.79万元,减幅7.63%,减少主要原因:人员调出,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经费开支减少。
2021年度支出总计990.1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90.1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比2020年度1071.96万元减少81.79万元,减幅7.63%,减少主要原因:人员调出,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经费开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990.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0.1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99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0.1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90.17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比2020年度1071.96万元减少81.79万元,减幅7.63%,减少主要原因:人员调出,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经费开支减少。
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90.17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比2020年度1071.96万元减少81.79万元,减幅7.63%,减少主要原因:人员调出,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经费开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0.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1.79万元,减幅7.63%,主要是:人员调出,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经费开支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一般公共预算政拨款支出990.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9.67万元,占62.5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9.15万元,占28.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3万元,占3.68%,卫生健康支出24.49万,占2.48%,住房保障支出30.43万元,占3.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3.2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9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3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调整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62.86万元,支出决算为61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以及办公费用的增加。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专用材料费用的增加。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13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专用材料费用的增加。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育馆相关开支增加。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育馆相关开支增加。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育馆相关开支增加。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款。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用设备购置费用增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2.02万元,支出决算为3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异动调整。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6.32万元,支出决算为2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异动调整。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7.02万元,支出决算为3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异动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0.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4.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0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365.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95%,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14.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厉行节约。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本年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14.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本着一切从严从检原则,打紧公务接待开支,尽量做到能不接待决不接待,与上年相比增加0.56万元,增加96.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检查次数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本年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本年与上年相比减少1.34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4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个、来宾60人次,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人员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我单位更新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71.96万元减少6.14万元,减幅1.6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21.36万元,用于开展三区人才业务培训,人数25人,内容为麻阳苗族自治县“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培训。选派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拨付,主要用于购买人员保险、按规定解决差旅费等,我单位根据选派人员的服务时限和服务内容等进行统筹发放。下派人员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补助,用于教育培训、按规定解决差旅费等。选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选派队到受援地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和培训费用,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全年2400元,一年发放交通差旅补贴2600元。本年度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无此项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办事,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财政资金纳入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围绕县委“打造特色经济强县、建设生态长寿苗乡”的目标,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部署,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实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我们充分发挥现有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功能,实行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免费开放。本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并根据要求将评价结果在门户网站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后。
本部门本年度没有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麻财绩〔2022〕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单位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现将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核定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12人,事业编3人。截至2021年12月份,实有人数64人,其中:在职43人,退休21人。内设办公室1个,股室9个,共计10个职能股室。
二、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本单位主要职能与年度绩效目标: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方面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影视、文物领域体制机制创新。
2.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县文化、文物、广电、体育事业经费,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
3.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交流与合作。
4.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重点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特色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5.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和体育事业,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体育馆事业和基层文化体育建设;指导非公有性文化体育机构和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文物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6.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8.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等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
9.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县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拟订我县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
10.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11.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组织实施旅游饭店和旅行社星级标准和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审批国内旅行社及设立旅行分社、营业部、经营网点和经营范围变更、备案;审核报批国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在县域内设立旅行分社、营业部、经营网点和经营范围变更、备案;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12.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全县有关院校开展旅游教育的有关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13.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制定全县体育竞赛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5.组织体育领域科学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6.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17.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业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18.承办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21年度整体支出及管理情况
2021年预算总收入990.1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633.22万元。实际总支出99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0.17万元,占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的174.26%,占全年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项目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的0%,占全年总支出的0%。
1、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990.1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24.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05%;公用经费支出365.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94%。具体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588.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4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65.81万元(办公费19.78万元、印刷费14.73万元、咨询费7.9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2.36万元、邮电费4.37万元、物业管理费0.61万元、差旅费8.15万元、维修(护)费17.41万元、培训费21.36万元、公务招待费1.14万元、专用材料费20.5万元、劳务费116.36万元、工会经费27.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49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实际“三公”经费支出1.1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4.25%,其中公务接待费1.1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4.25%。
3、资金管理情况
本单位通过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单位资金管理,强化内部会计控制,加强经济活动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等诸多措施,加强本单位的资金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本单位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围绕县委“打造特色经济强县、建设生态长寿苗乡”的目标,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部署,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实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我们充分发挥现有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功能,实行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免费开放,为全县广大群众提供经常性的文化服务。截至年底,县图书馆共接待读者7.07万余人次,纪念馆接待观众8万余人次,文化馆举办舞蹈、乐器、写作、摄影、书画等各类免费培训班9期、讲座6次期,参加人数共3880余人次。
五、存在的问题
无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2、建议县级预算安排好经费,确保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