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变更公示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变更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项 目 |
原核准事项 |
申请变更事项 |
单位名称 |
麻阳爱尚网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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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湖南省麻阳县高垅社区富州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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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尹青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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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建筑面积 |
260㎡ |
468㎡ |
上网计算机台数 |
100 |
83 |
公示日期: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23日(十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电 话:0745-5824288
受理人姓名:周华洋
地 址: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大厅B栋209审批室
邮 编:419400
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年9月10日
来源:麻阳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