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麻阳苗族自治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麻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县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及省市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省、市在麻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和安全基础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六)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十九)承担组织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为正科级政府工作部门,挂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内设股室6个:办公室(新闻宣传股、规划财务和人事股)、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股、火灾防治管理股、科技和信息化股)、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教育训练和培训监督考核股、调查评估和统计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916.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45.63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将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5.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
2、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916.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45.63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将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82万元、农林水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8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01.1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916.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45.63万元,增长12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9万元,占2.74%、卫生健康支出25.82万元,占1.44%、住房保障支出34.89万元,占1.8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01.16万元,占9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576.06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0.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万元。
2、项目支出
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134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森林防火专项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森林防火;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6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的支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27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自然灾害导致的专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88.7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3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79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5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4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10 万元、水费 0.5 万元、电费 2.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差旅费15 万元、会议费0 万元、培训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 6 万元、维修费 6 万元、劳务费2.2万元、工会会费7万元。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计划。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4年末,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80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车辆0万元;通用设备267.5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12.47万元。
6、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无新增资产。
7、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约束。进一步树牢绩效意识,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指标设置质量,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原则,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硬化绩效目标约束。所有资金均需设置高质量绩效目标,未认真开展绩效评估的,不得申报;绩效不达标的坚决不予进入项目库。强化财审联动机制,将绩效、审计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有机衔接,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5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916.0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项目支出1340万元,其中,森林防火专项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森林防火;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6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的支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27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自然灾害导致的专项支出。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