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六、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麻阳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三)负责全县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四)指导协调全县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五)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及省市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六)依法行政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省,市在麻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承担县防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二、机构设置情况

麻阳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内设办公室(新闻宣传股)1个,股室12个,分别为应急指挥中心(科技和信息化股)、教育训练和培训监督考核股、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火灾防治管理股、防汛抗旱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规划财务股(人事股)、调查评估和统计股,共计13个职能股室。

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麻阳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870.4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8.34万元,增加27.61%(主要原因是因为县里提高对应急救灾能力建设资金的投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0.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

2、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870.4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8.34万元,增加27.61%(主要原因是因为县里提高对应急救灾能力建设资金的投入)。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59万元、农林水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4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37.5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70.4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8.34万元,增加27.6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5万元,占6.87%、卫生健康支出27.59万元,占3.16%、农林水支出8万元,占0.91%,住房保障支出37.46万元,占4.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37.53万元,占84.7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574.43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性支出、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各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8.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万元。

2、项目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安全生产专项2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局打非治违等专项工作经费;森林防火专项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森林防火;专项工作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工作经费(含:包含突发事件应急经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经费、民政事务工作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数据。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预算单位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81.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8万元。主要是县财政厉行节俭,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注:该项数据来源于2024年预算公开表中“收支总表”的“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下“商品服务支出”数。2022年同口径的行政运行经费预算数,各单位可以从2022年预算公开数据中查找。

2、“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0.01万元(通常三公经费要求逐年减少,如有变化,需要说明“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原因)。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取数来源于部门预算系统中“预算公开表”下的“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上年决算数来源于2022年部门决算中的“三公”经费数据。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安排6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5.6 万元、水费 0.7 万元、电费7 万元、印刷费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差旅费 15 万元、会议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6  万元、维修费 1.6 万元、劳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18万元。(注意: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数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安排的商品服务支出中剔除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的数据)

4、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计划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2 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0;单价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6、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无新增资产(有新增资产的说明资产配置情况)

7、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我单位整体支出870.4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取预算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所有预算单位需要填列)

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项目支出45万元,其中安全生产专项25万元,森林防火专项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12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有专项绩效目标的单位填列,并说明具体项目的具体用途)

七、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预算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麻阳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