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局领导分工及人事调整的通知
关于局领导分工及人事调整的通知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股室设置及人员安排等通知如下:
一、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工
张亚军(党委副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对全局党建、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乡村振兴工作负总责。
张晓春(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工会、关工委、健康教育(控烟)和卫生、文明创建、企业帮扶、人大政协提案落实等工作,负责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及县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等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联系县应急救援协会;负责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负责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工作。
郑江华(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火灾防治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禁毒、平安创建、扫黑除恶、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指导工作等工作,承担负责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火灾防治管理股,负责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工作。
满维超(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负责安委办日常工作,行政审批、法规、普法、安全生产信息调度、政务公开、示范乡镇创建、规划财务、优化经济环境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巡查、考核,事故统计等工作;组建应急和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相关工作;联系交通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办、马路市场整治办日常工作,联系交通问题。
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调查评估和统计股)、规划财务股,负责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工作。
滕建伟(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救灾和物质保障、党建、小康、教育督导、扶贫、乡村振兴、残联、风险普查等工作,负责灾情核查、灾后重建、应急物质共享、协调、调配,风险监测预警和综合减灾。负责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负责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工作。
刘亚芸(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负责机关运行、指挥中心、防汛抗旱、绩效考核、党风廉政、机关事务、作风、意识形态、人事、档案、统战、统计、计划生育、应急调度、宣传、保密、后勤保障、信息化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教育训练、培训监督考核、特种作业监督管理,预警和灾情信息发布、科技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机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新闻宣传股)、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股、科技和信息化股)、教育训练和培训监督考核股、人事股、政工室。负责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工作。
二、股室设置、职责及人员安排
(一)办公室(新闻宣传股)
1.人员
主任:张拯,工作人员:滕召旭、李婷。
2.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绩效评估、档案、局内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指挥中心(防汛抗旱股、科技和信息化股)
1.人员
主任:张萌,副主任:王仕陆;工作人员:向雪、刘少杰、龙晓芳、余宙翔。
2.工作职责
承担应急值守、机关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工作。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教育训练和培训监督考核股
1.人员
股长:吴成良,工作人员:马少平、滕建余。
2.工作职责
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特种作业(特种设备除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与操作证、合格证的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
1.人员
股长:冯琦,工作人员:陈琼,曾松香。
2.工作职责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
1.人员
股长:滕飞,工作人员:黄前军。
2.工作职责
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麻阳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火灾防治管理股
1.人员
股长:向庭纬,工作人员:路必检、郑平平。
2.工作职责
组织拟订消防规范性文件、规章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乡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救灾和物资保障股
1.人员
股长:段清文,副股长:唐丽华。
2.工作职责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情报告、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 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
1.人员
股长:滕军,工作人员:周喜友、满丽林、阙丽文、熊玉萍。
2.工作职责
负责矿山及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
1.人员
股长:舒晓林,工作人员:满晓峰、滕大伟、张叶。
2.工作职责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1.人员
股长:邓金雁,工作人员:田珺、张丽林。
2.工作职责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安委办日常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调查评估和统计股)
1.人员
股长:陈玉超;工作人员:付家杰、王成、滕渔立。
2.工作职责
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政务公开,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指导和监督行政应诉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统计分析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规划财务股
1.人员
股长:周美菊
2.工作职责
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牵头指导实施,牵头负责项目申报工作,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人事股
1.人员安排
股长:满俊捷
2.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和直属机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十四)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及借调人员
驻村人员:刘洋、滕树金
借调人员:田 鑫、郑建谦
(十五)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办
副主任:张常忠 工作人员:胡辉、杨小珍
承担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办,道路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办日常工作。
政工室。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政工室日常工作由人事股、教育训练和培训监督考核股等承担。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