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为遵循,锚定“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核心目标,深化“大安全大应急”工作格局,聚焦基层基础、精准执法、科技赋能、示范创建四大主线,推动应急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从“经验驱动” 向“科技驱动”转型,为县域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二、目标任务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保持为0,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2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1,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事故≦1300,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安全事故死亡率(人/亿元)控制在0.01541以内,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GDP比重控制在1%以内。
三、重点任务与工作举措
(一)推进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对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同时,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跟踪复查,防止问题反弹。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加强“清明”、“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管巡查。持续保持实现监管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零事故、零死亡”目标。加大对停产、停建矿山企业安全排(巡)查,推进矿山企业信息化、机械化建设。
(二)提升应急处置实战能力。整合应急、水利、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数据资源,畅通与公安、消防等单位信息共享渠道,熟练操作卫星电话、M370对讲机、北斗终端等通信设备,做好通信保障。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危化品救援队伍建设,全力推进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营房建设。组织开展常规火灾、“大火巨灾”应急演练,加强森林防火巡查队伍力量和巡逻防控力度。积极协调人社、财政等部门,争取增加专业救援队伍人员编制或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名额。探索与地方专业救援队伍、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吸纳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加入。聚焦辖区洪涝、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主要风险,增加专业化救援项目,提升专业作战能力。主动开展救灾勘灾调研,起草修订自然灾害救助预案和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培训提升基层灾情信息员业务能力。
(三)强化部门协同执法模式。进一步健全与商科工信局、住建局、水利局、公安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跨部门协同,建立健全“违法线索互移、证据互认”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适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突击检查,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的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企法治宣传活动,边执法、边普法,减少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成本。
四、重点项目
(一)麻阳县应急物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车头松树坡及18个乡镇人民政府。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主要用于麻阳县应急物资仓储转运服务,建设县乡两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总面积5000平方米,新建县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20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门卫、变电站等辅助用房600平方米,同步建设室外消防水池、排水、供配电、消防、停车位及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400平方米,以及18个乡镇备灾点改扩建近2000个平方米。总投资0.35亿元。拟新增建设用地8亩。
(二)县森林消防队伍营房建设、物资储备库建设、配套“以水灭火”基础设施装备建设,防火综合监测项目。建设地点:县人社局大院内,县农业农村局围墙隔壁,18个乡镇及部分村(社区)。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省发改委、省应急厅、省林业局《关于抓紧做好2025年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国债资金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2024年9月23日)1、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及注意事项》表5-1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队规模规定麻阳县属于一类对应表5-2要求用地6亩、建筑面积600-900平方米,表5-3按照一类要求配套;2、按文件要求物资储备库分类麻阳县属Ⅲ类库,表5-4库区场地面积及建筑面积指标、表5-5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控制指标按Ⅲ类库要求配套;3、“以水灭火”基础设施装备物资:表5-6、5-7、5-8、5-9、5-10按Ⅲ类库要求配套。4、升级完善铁塔监测系统,并新建309套监控设备。总投资0.4亿元。拟新增建设用地6亩。
(三)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建设地点:18个乡镇及部分村(社区)。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应急(2023)76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引荐》的通知,主要用于麻阳县转移安置应急避险群众,18个乡镇及部分村(社区)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每个避难场所按照人均1.5平方米,建设避难场所功能区:应急集散区、应急宿住区、指挥管理区、医疗救治区、物资储备区、清洁盥洗区、垃圾储运区、应急停车区。设备要求:应急供电、应急供水、应急通信、应急排污、应急消防、应急通风、应急供暖、应急通道、应急照明等。每个场所紧急情况可容纳100—200人、短期可容纳150—300人、长期可容纳500人。建设总面积约55000平方米。其中,县城城区内改建1个,800万元;18个乡镇改建,900万元;20个行政村改建,600万元;70个行政村新建,7000万元。总投资0.93亿元。拟新增建设用地82.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