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公路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非现场电子抓拍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2023年3月27日起,启用公路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非现场电子抓拍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采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相关信息,并依法进行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系统点位
G209岩门镇岩田坡村监测点,道路桩号:K2786+010,设备检定证书编号为:2023010405401001T2。
二、处理要求
违法超限运输货运车辆驾驶人应当根据超限检测路段指示标志标牌的提示,主动就近到公路超限检测站或由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指定的停车场所消除违法行为,主动接受调查处理的,根据相关情节可从轻、减轻处罚。
三、处罚规定
1.对货运车辆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或者偏离称重装置等方式逃避检测的,除对其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处罚以外,还将依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2. 对货运车辆跨道、压线、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记分。
3.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对违法超限运输货运车辆当事人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拒不履行或逾期不履行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将当事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请广大货运车主和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麻阳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2023年02月24日
来源:麻阳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