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苗族自治县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苗族自治县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苗族自治县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苗族自治县分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牵头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调查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制度和规划;组织拟订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审核全县有关规划、计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三)组织开展生态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协调解决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生态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审查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组织和监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实施,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和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化学品环境管理;组织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办法,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和限期治理制度;组织推行污染集中控制和对污染治理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调查,进行生态环境质量分析和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向区政府提出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设立、变更、撤销的审查意见,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生态村、生态乡镇建设工作。
(七)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八)负责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的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和大气、噪声、土壤等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和预测预警工作;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污染源排污状况分析报告和专题报告。
(九)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科学调研和新工艺、新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有关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十一)组织拟订和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加强对镇乡(街道)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
(十二)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负责承接中央、省、市依法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10个股站室:办公室、监察室、监察大队、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法制宣传股、计划科、自然生态股、监测站、财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794.74万元(其中:本年收1620.6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4.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41.04万元,减少42.77%,主要是因为财政压缩开支,开源节流。
2021年支出总计1794.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20.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4.0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341.04万元,减幅42.77%,主要原因:财政压缩开支,开源节流。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620.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0.6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62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02万元,占72.44%;项目支出446.64万元,占27.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620.66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131.55万元,减幅41.11%,减少主要原因:财政压缩开支,开源节流。
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20.66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341.03万元,减少45.28%,减少主要原因:财政压缩开支,开源节流。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0.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41.03万元,减少45.28%,主要是因为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20.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64万元,占9.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8万元,占2.39%;卫生健康支出21.07万元,占1.3%;节能环保支出1321.34万元,占81.53%;城乡社区支出59.24万元,占3.66%;住房保障支出29.58万元,占1.8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4.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2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支出决算数包含了追加下达的财政拨款,所以2021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8.78万元,支出决算为3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1.07万元,支出决算为2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65.25万元,支出决算为53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支出决算数包含了追加下达的财政拨款。
4、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9.94万元,支出决算为346.9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支出决算数包含了追加下达的财政拨款,所以2021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5、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9.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支出决算数包含了追加下达的财政拨款,所以2021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2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支出决算数包含了追加下达的财政拨款,所以2021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9.58万元,支出决算为2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6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支出决算数包含了追加下达的财政拨款,所以2021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9、节能环保支出(类)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3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4.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6.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9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17.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0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7.94万元,完成预算的88.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三公经费”的支出额度,争取该项支出逐年下降。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本年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29万元,完成预算的8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了4.6万元,减少51.74%,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本年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4万元,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完成预算的91.25%,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6.46万元,减少63.89%,主要原因是严格依照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厉行节约,逐年减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9万元,占54.0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5万元,占45.9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9万元,全年接待来访团123、来宾892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人员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5万元,主要是车辆燃油和维修等支出,2021年我单位更新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7.1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1.57万元增加455.61万元,增长734%。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日常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特别是委托业务费都较上年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本年度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无此项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46.64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本单位绩效评价结果为良,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本院绩效评价结果为良,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附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购买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单位为全额拨款单位,单位的内设办公室、监察室、监察大队、行政审批股、法制宣传股、污染防治股、计划科、自然生态保护办、应急办、监测站、财务室等11个股、站、队、室。人员核定编制40人,其中:在职人员35人,退休人员18人。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 、县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订全县环境管理办法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2、受县政府委托对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重大经济、技术和产业政策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省、市和县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功能区划。
4、负责统一监督检查国家、省、市 、县 大气、水体、土壤、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及自然生态保护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负责组织重点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及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实施监督;拟定我 县 有关污染防治及自然生态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5、负责管理全县环境监测工作和全县环境监测网络;负责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网的建设;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6、组织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生态农业建设。
7、负责指导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8、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监督检查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环保科技政策,监督检查国家、省、市 、县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贯彻实施;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城区和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负责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环保产品认证;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监督管理环境保护产业市场,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11、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生态破坏事件及环境污染纠纷问题;办理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和协调全 县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12、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4、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统一组织管理环保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二、绩效评价目标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促进部门高效履职,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1年我局全年公共财政拨款1620.66万元,实际发生支出162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21.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58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7.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5万元,公务接待费4.28万元,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未超出年初预算。
四、整体支出绩效
2021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环保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有序开展各项环保工作。
(一)坚持对标对表,力促区域环境高质量发展
1.大气环境质量。县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我县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5%,全省排名并列第1名,优良天数为363天,优天数为 254天,良天数为91天;其中:PM2.5浓度为25μg/ m3;PM10浓度为34μg/ m3, PM2.5和PM10两项指标综合全省排第7位,全市排第3位。
2.水环境质量。纳入我县地表水考核断面的水质优良,考核断面均达到Ⅱ类以上水质标准,地表水水质合格率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Ⅱ类以上水质标准,饮用水水质合格率100%。
3.声环境质量。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年平均值分别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类标准。
4.生态环境持续安全。全年来,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5. 生态创建持续推进。2021年11月,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并获授牌。
6.“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我县争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021年,我县获得国家生态功能转移支付资金8016万元。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的统领作用更加有力
1.抓组织夯基础。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党员“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坚持将政治理论学习列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局党组坚持每月学习一次。二是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党史学教书籍,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四个主题,开展了四次专题党课,召开班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树立永远跟党走的理想信念。三是加强工作作风督查,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2.抓意识牢阵地。一是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中心工作,坚持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规定,要求局党组成员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形成了“党组书记抓总、副职牵头协调、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网络舆情管理制度》《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制度》等制度,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分析和研判,对涉环信访投诉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处置到位,第一时间回复到位”,加强舆情处置。
(三)坚持创新突破,污染防治加速攻坚克难
1.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完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信息基础数据核实二氧化硫、氨氧化物及VOCs排放量指标企业35家。完成52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监测和上牌。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已完成了湖南利农五倍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清洁生产、技术报告编制。
2.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开展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10处,并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复。完成了2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2021年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并销号核查。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目前已完成资料收集及县级建档任务。
3.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完成了涉铊企业排查(经排查我县无涉铊企业),切实保障了饮用水安全。开展全县危险废物申报工作,完成了56家危废环境监管“四个清单”有关单位申报登记备案管理,督促8家产废单位对存在的危废管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完成了华森矿业、怀化开拓矿业、新代锰业、鑫海钒业一、二钒厂、原省铜矿等6座尾矿库的整治并通过验收及现场复核。
4.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任务有9个方面共计57项,均已全部完成并通过现场复核,完成率为100%。
(四)坚持真抓真改,整改问题高位推进
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共22个,整改销号18个,其余问题正在整改销号之中;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共6件,已全部办结;反馈意见24个均为共性,整改销号2个,其余正在有序地督办整改中。
(五)强化环境监测监察,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
一是结合党史学教活动“为民办实事”行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一年来,受理来信、来电及网上投诉27件,处理率为100%,结案率为100%。二是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26人次,检查企业198家次,立案查处10件,办结8件,处以人民币罚款29.20万元,移送行政拘留1起;办理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件。三是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对地表水、县城饮用水、农村千人万吨饮用水进行定期取样分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对重点污染源进行了监督性监测;推动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安装在线监测系统,进一步提高监测科技手段在环境监管中的运用;加强对第三方检测公司的监管,定期采取加标回收、标准物质等质控手段,对第三方检测公司监测实验进行检验,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六)严把环评准入关,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
一是坚持“五不准”审批原则,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一律不批。2021年,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8个,网上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19个。二是做好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加强对发证企业的宣传培训,落实执证、按证排污和证后管理要求,顺利通过排污许可质量审核县级交叉检查和省级现场核查。
(七)狠抓环境保护宣传,不断推进全民参与意识
一是摄制了《一江碧水映苗乡》《彩云长在有新天》2部生态环境建设成果宣传片,向社会各级各届宣传、展现我县的生态环境建设成果,提升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于“六五”世界环境日,在县环保世纪行组委会的领导下,联合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等20个单位,开展了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环保普法宣传活动,摆放宣传展板16块,悬挂宣传横幅32副,发放宣传资料8000多份,接受咨询1000余人次。三是结合“送法下乡”活动,对群众宣传环保法律知识。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进一步强化对绩效目标的细化分解,提高绩效目标申报编制水平。
在设定绩效目标时,注意所细化分解的绩效指标的完整性,确保绩效指标能充分支撑绩效目标可考核;同时,在设置效益指标时还应关注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确保相应指标能真正体现部门履职社会效益。
2、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安排项目资金。
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科学合理的编制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出申请,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3、提高编制预算精准度
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单位结合自身预算执行的实际情况,努力做好收支平衡,严谨、科学的编制年度预算,设立合理的绩效目标,按预算科目合理支出,做好预算执行中的监督和预算终了的总结,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