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麻财绩〔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我单位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自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单位为全额拨款单位,单位的内设办公室、监察室、监察大队、行政审批股、法制宣传股、污染防治股、计划科、自然生态保护办、应急办、监测站、财务室等11个股、站、队、室。人员核定编制40人,其中:在职人员35人(其中自收自支人员16人),退休人员18人。
(二)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 、县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订全县环境管理办法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2、受县政府委托对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重大经济、技术和产业政策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省、市和县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功能区划。
4、负责统一监督检查国家、省、市 、县 大气、水体、土壤、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及自然生态保护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负责组织重点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及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实施监督;拟定我 县 有关污染防治及自然生态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5、负责管理全县环境监测工作和全县环境监测网络;负责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网的建设;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6、组织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生态农业建设。
7、负责指导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8、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活动;监督检查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茺漠化防治工作,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环保科技政策,监督检查国家、省、市 、县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贯彻实施;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城区和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负责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环保产品认证;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监督管理环境保护产业市场,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11、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生态破坏事件及环境污染纠纷问题;办理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和协调全 县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12、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4、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统一组织管理环保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一)整体收支基本情况
2020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2752.2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368.6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83.56万元。
2020年我单位实际支出3135.7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830.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7.42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283.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2131.53万元。
3、年末结余174.08万元,预算完成率为94.12%。
(二) 支出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
2020年我单位基本支出为830.1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546.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81%。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安排的工资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7.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8万元。
(2)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283.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19%。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交通费等经费支出。
(3)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
2020年我单位项目支出为2131.53万元,主要是环境监测与保护及环保设施运行等支出。
(三)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8.50万元,较上年预算40.75减少12.25万元,“三公”经费预算降低率为42.98%,实际支出总额为19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9.50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3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决算8.89万元,较预算19.50万元减少10.61万元,较上年决算4.94万元增加3.95万元,增加了79.96%。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10.11万元,较预算9万元减少1.11万元,较上年决算9.45万元增加了0.66万元。
3、因公出国费无预算,无支出。
(四) 项目支出情况
1、 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和使用情况
2020年县财政预算安排项目资金444.1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2131.53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与保护及环保设施运行等支出,2020年已使用的项目支出为2131.53万元。
2、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相关管理规定管理和使用财政项目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到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同时,我们严格按照《会计法》及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确保项目资金会计信息客观、真实。
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环保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有序开展各项环保工作。
(一)坚持对标对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优良
1.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空气优良率为99.7%,空气质量全省排第7位。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25ug/m3, 较去年同期下降7.4%,PM10平均浓度为33ug/m3,较去年同期下降13.2%。
2.水环境质量优良。纳入我县地表水考核断面的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地表水水质合格率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标准,饮用水水质合格率100%。
3.声环境质量良好。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年平均值分别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类标准。
4.生态环境持续安全。去年来,未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二)坚持真抓实干,污染防治成效明显
全面完成2020年度污染防治和“夏季攻势”考核任务、污染防治重点整治任务。一是开展VOCs行业专项综合整治,完成汽修厂4家,门窗加工厂2家。二是完成119台非道路移动设备排气登记。三是完成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3处划定并获市人民政府批复。四是开展县工业集中区整治,完成长寿产业园整改,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负责运维,污水达标排放。五是完成全县20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规划编制,完成玳瑁坡村、椒林村等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均通过市级核查销号。六是开展3家尾矿库整治,完成华森矿业尾矿库治理工程建设、鑫海钒业一、二分厂尾矿库污染防治整治任务。七是完成危险废物排查系统填报46家,并敦促产废单位完成危废管理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八是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总体验收,完成110个村整治任务,于2021年1月6日通过省专家组认定验收。
(三)坚持标本兼治,整改交办问题高效推进
2017年以来,中央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26件,2018年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17件,均已整改到位, 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17件,其中已办结9件,另8件均为阶段性办结。
(四)坚持严防严控,环境监管更加有力
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对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共出动执法人员423人次,检查企业325家次,立案查处6家,罚款18.07万元;查封、扣押1家;移送行政拘留4起。受理来信、来电及网上投诉26件,处理率100%,结案率100%,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
四、 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预算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2、根据我单位工作职能的履行情况,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监控、监测和监察能力建设等专项资金的使用与我单位财政拨入行政运行经费等资金集合使用,未严格区分资金使用范围。
3、资金预算上基本实行的是“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分配模式,但在执行过程中,部分实际支出超出预算标准或存在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问题。
五、 改进措施和建议
1、进一步强化对绩效目标的细化分解,提高绩效目标申报编制水平。
在设定绩效目标时,注意所细化分解的绩效指标的完整性,确保绩效指标能充分支撑绩效目标可考核;同时,在设置效益指标时还应关注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确保相应指标能真正体现部门履职社会效益。
2、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安排项目资金。
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科学合理的编制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出申请,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3、提高编制预算精准度
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单位结合自身预算执行的实际情况,努力做好收支平衡,严谨、科学的编制年度预算,设立合理的绩效目标,按预算科目合理支出,做好预算执行中的监督和预算终了的总结,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工作。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
2021年06月30日
附件1
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指标 |
指标 |
|||
投入 (20分) |
项目立项 (12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
||||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
||||
④项目顸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
||||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
④是否与预期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
资金落实 (8分) |
资金到位率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
到位及时率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
过程 (30分) |
业务管理 (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
||||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审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
||||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
过程 (30分) |
业务管理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其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
财务管理 (2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
||||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
||||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
||||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
||||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
||||
产出 (30分) |
项目产出 (30分) |
实际完成率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 |
||||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
||||
完成及时率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 (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 ×100%。 |
||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
||||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
||||
质量达标率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
||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 |
||||
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
||||
成本节约率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 /计划成本×100%。 |
||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
||||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
||||
效果 (20分) |
项目效益 (20分) |
经济效益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績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社会效益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生态效益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策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0 |
预算配置 |
10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 |
||||
过 程 |
60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3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0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 |
||||
预算管理 |
40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 |
||||
过 程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
8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6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19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
8 |
履职 效益 |
10 |
经济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
|||
社会效益 |
10 |
|||||||
12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
合计 |
|
|
|
|
85 |
附件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19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40 |
56(自收自支16人) |
100%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8年决算数 |
2019年预算数 |
2019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23.78 |
41.20 |
14.39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17.98 |
9.50 |
9.45 |
|||
其中:公车购置 |
|
|
|
|||
公车运行维护 |
|
|
|
|||
2、出国经费 |
0 |
0 |
0 |
|||
3、公务接待 |
5.80 |
31.70 |
4.94 |
|||
项目支出: |
|
|
|
|||
1、业务工作专项 |
|
|
|
|||
2、运行维护专项 |
|
|
|
|||
…… |
|
|
|
|||
公用经费 |
243.50 |
55.78 |
55.78 |
|||
其中:办公经费 |
62.72 |
15.50 |
15.14 |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27.83 |
0 |
40.64 |
|||
会议费、培训费 |
0 |
0 |
0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0 |
0 |
|||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 |
0 |
0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0 |
0 |
0 |
0 |
0 |
0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除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
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