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怀化麻阳代远加油站新建LNG加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怀麻环评〔2025〕8号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怀化麻阳代远加油站新建LNG加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怀化石油分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怀化麻阳代远加油站新建LNG加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怀化麻阳代远加油站新建LNG加气项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高村镇代远大道与209国道交会处西北侧麻阳代远加油站站内,总投资34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6.31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项目位于麻阳县代远加油站内,占地面积约81.84m2,其用地在现有建设用地范围6104.49m2内,不增加用地。现有1个50m3柴油油罐,3个30m3汽油油罐,本次改扩建拟停用一个98#汽油罐30m3,安装2台LNG单枪加气机,1台LNG潜液泵池,1台60m3地上低温卧式储气罐及相关加气配套设备;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等级划分,项目建成后,该站储油总容积为110m3,折合汽油总容积85m3(柴油折半计),储气总容积为60m3,项目建成后该站属于二级加油加气合建站;设计销售石油5500t,其中柴油3700t,汽油1800t。液化天然气2000t/a。根据《报告表》评价分析结论、各相关部门意见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是可行的。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和内容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的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在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切实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与运营的具体环保要求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员工生活污水、公共厕所污水通过化粪池进行处理,场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通过隔油池处理,洗车废水通过三级沉淀池(含隔油)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表4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麻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汇入辰水。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储油油气通过三次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处理,LNG闪蒸汽通过9.5m高放散管放散。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LNG加气机、潜液泵撬等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布局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和周边敏感点的位置,并在厂区设置绿化带。确保厂界西、南、北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东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降低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沾油废物等危废废物暂存危废暂存箱,隔油池油泥、三级沉淀池油泥等危险废物定期清掏,不在站内暂存,立即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
5.落实环境风险措施和应急预案: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环境风险措施,细化应急预案内容,明确应急响应流程、责任分工和应急处置措施等。确保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高效、安全处置,降低环境风险。
四、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及验收要求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五、项目变更的审批要求
《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或者审核。
六、项目环境监管职责分工
该项目建设及营运期间的环境监管由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负责。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