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吕家坪米粉加工项目(年产1200吨干米粉)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单位: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A栋三楼  生态环境局审批室 邮编:419400 

联系电话:0745-582752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吕家坪米粉加工项目(年产1200吨干米粉)

建设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吕家坪镇吕家坪社区二组

建设单位:

麻阳自齐米粉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仕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85⠼/span>%。厂区总占地面积约3457.92m2,其中生产厂房及周边区域面积约为3377.92m2,生活办公区面积为80m2。项目内容:项目主要生产单元为生产厂房内生产车间,主要生产工艺为浸泡淘洗、粉碎、搅拌调和、挤出成型、剪粉分切、老化晾制、搓粉、烘干、包装入库、成品外售,主要产品及产能为年产1200吨干米粉。主要建筑物包括:北部区域生产厂房(东侧生产车间、西侧为原料仓库与成品仓库),西南部区域污水处理站、生活办公区(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食堂、卫生间),东南部区域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停车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以及生产废水(大米浸泡淘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洁废水)一并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采用“格栅+初沉池+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清水池”工艺),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吕家坪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后通过自建污水管排入吕家坪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汇入辰水。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碎粉尘废气、投料粉尘废气、老化晾制异味及烘干异味、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粉碎粉尘废气采取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厂房内无组织排放,采取车间密闭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投料粉尘废气采取车间密闭减少无组织扩散,人工投料时控制倾倒落差减少废气产生,废气无组织排放;老化晾制异味及烘干异味采取老化晾制房与烘干房密闭,加强车间通风、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厂区周边加强绿化进行净化,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采取污水处理站产臭池体加盖密闭,厂区周边加强绿化进行净化,废气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致屋顶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氨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限值;食堂油烟废气污染物油烟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相应规模去除效率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绿化阻隔等措施控制噪声,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四周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对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外售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后经板框压滤机压滤脱水,和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环境风险措施,细化应急预案内容,明确应急响应流程、责任分工和应急处置措施等。确保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高效、安全处置,降低环境风险。

6.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7.落实环境风险措施: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高效、安全处置,降低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