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麻环评〔2025〕9号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麻阳苗族自治县锦和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麻阳苗族自治县锦和镇中心卫生院:

你单位报送的《麻阳苗族自治县锦和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麻阳苗族自治县锦和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锦和镇,总投资5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8 %。项目总占地面积3003.02m2,总建筑面积6970m2。麻阳苗族自治县锦和镇中心卫生院始建于始建于二十世纪50年代,其中:门诊大楼、公共卫生大厅于2011年,住院楼于2009年、行政楼于2001年进行重建;医院设门诊部、住院部和公共卫生大厅,其中:门诊大楼包括1栋5层门诊大厅(设置牙椅2张,其中:1楼为门诊大厅,2~5楼为职工宿舍及家属院);住院部包括1栋4层住院楼(设置床位98张)和1栋5层行政楼;公共卫生大厅为1栋1层。项目主要是为病人提供预防、保健及医疗保障服务,设有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传染科等。根据《报告表》评价分析结论、各相关部门意见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是可行的。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和内容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的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在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与运营的具体环保要求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综合医疗废水一并排入“隔油池+化粪池”,再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池(二氧化氯))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总磷、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锦和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汇入辰水。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煎药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医废暂存间异味、医疗废气和食堂油烟。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通过采取设置封闭房间、加强清洁及消毒等措施;医疗废气通过加强院内加强开窗通风等措施;煎药废气采取严格控制煎药时间段;并定时对中药煎煮区进行消毒和强制通风等措施;污水处理站废气采取地埋式密闭加盖、同时投放除臭剂、加强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等措施。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经专用烟道于屋顶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等各类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布局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和周边敏感点的位置,并在厂区周围设置绿化带。确保厂界四周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降低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项目一般废包装材料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中药渣暂存药渣收集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即清即运,不在场内贮存。医疗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分别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

5.落实环境风险措施和应急预案: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环境风险措施,细化应急预案内容,明确应急响应流程、责任分工和应急处置措施等。确保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高效、安全处置,降低环境风险。

四、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及验收要求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五、项目变更的审批要求

《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或者审核。

六、项目环境监管职责分工

该项目建设及营运期间的环境监管由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负责。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