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麻阳通达林大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怀麻环评〔2025〕4号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
关于麻阳通达林大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站:
你单位报送的《麻阳通达林大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麻阳通达林大桥项目是凤凰县城至石羊哨温泉道路(即石羊哨旅游景区旅游路)控制性工程,属X035县道中一段。项目位于麻阳县石羊哨乡通达林村,起点桩号K1+020距上游通达大桥800米,距下游石羊中心小学300米,径跨黄土溪水库,十字平交通村公路,终点桩号K1+240。拟建通达林大桥桥长220米,采用三级公路的设计标准,设计速度40km/h,桥梁宽度12m,路幅为双车道,桥幅布置为2m人行道+2x4m 行车道+2m人行道,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总投资1916.9万元,永久占地面积0.2640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工程、环保工程等。根据《报告表》评价分析结论、各相关部门意见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是可行的。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和内容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的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在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切实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与运营的具体环保要求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2.施工期对产尘工段及时洒水,设置围挡,运输车辆及原料堆场等加盖篷布,运营期加强路面养护,限制车速,严禁超载。
3.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敏感点处施工场地两侧设置临时声屏障,合理布局、限制施工时段等措施,确保场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的限值要求。运营期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确保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泥浆沉渣回用于项目填方。
5.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对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并进行临时防护,后期用于土地复垦,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临时截排水设施,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严禁将施工废水排入周边水体,落实《报告表》中提出对湖南麻阳锦江国家湿地公园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完成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生态恢复,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栏,维护雨水排放设施,设置事故应急池,做好运输风险防范措施。
6.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及验收要求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五、项目变更的审批要求
《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或者审核。
六、项目环境监管职责分工
该项目建设及营运期间的环境监管由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负责。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