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能LED模组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怀麻环评〔2025〕5号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智能LED模组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省魔虹光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智能LED模组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智能LED模组生产线项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麻阳产业开发区长寿产业园鸿泰楼2楼,总投资1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86%。项目租赁麻阳产业开发区长寿产业园已建的标准化厂房鸿泰楼2楼,建筑面积约2500m2,主要建设智能LED模组产品生产线、办公区、仓储仓库及配套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根据《报告表》评价分析结论、各相关部门意见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是可行的。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和内容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的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在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与运营的具体环保要求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强化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其稳定运行,避免废水非正常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间接冷却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三级标准和长寿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长寿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焊线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与分板废气、碎料废气等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标准且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标准;无组织废气从严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打码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相应的限值要求。加强车间通风,确保车间内空气质量。
3.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碎料机、空压机等各类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布局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和周边敏感点的位置。确保厂界四周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标准,降低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管理处置:按规范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电线皮边角料、PCB板边角料、生产残次品和一般废包装物收集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塑料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手套以及废水性油墨包装物等危废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5.落实环境风险措施和应急预案: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环境风险措施,细化应急预案内容,明确应急响应流程、责任分工和应急处置措施等。确保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高效、安全处置,降低环境风险。
四、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及验收要求
该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五、项目变更的审批要求
《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或者审核。
六、项目环境监管职责分工
该项目建设及营运期间的环境监管由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负责。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6日